我在榆次源郭有3间房子和一个院子,这个房子是几年前单位卖给我个人的,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只和单位签了个买卖协议,今年源郭要修路占我家的房子,可是他们说我家的房子是自建房,不针对个人赔偿只针对单位,他们说单位没权利卖这房子,可是我这房子都买了好几年了,他们为什么不早说呢?
我家在临潼区现在修路要占房子,还要占庄基。他们什么文件都没有说是没有文件,房子陪400元每平米。占的土地不陪钱也没有拆迁费,没有修房期间的安置费这对不对 正却应该怎样赔偿
请问因修路须拆迁房屋与因此而导致房屋成危房必须得拆迁的补偿不一样吗?
我是益阳市赫山区城镇郊区户口 ,因政府修路而导致我房屋已成危房,他们已受理并由益阳市城市学院土木工程检测中心已鉴定成危房,建议拆除,但他们回复这个只能按赔偿补不能按拆迁标准。请问合理吗?
十年前,家里的老宅子已经成了危房。所以和大队商量购置了新的宅基地,当时的队长没有考虑村里的整体规划。现在,新的村长要对村里整体规划。而我们的宅子(房子已盖好,花费大概有八万)正好在规划的路中间。队长让我们搬迁,给的搬迁赔偿只是另一处宅基地,别的什么都没有。我该到哪里寻求帮助?索取多少赔偿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