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营业执照地址变更未先变更需要罚款吗
于7月29日搬迁30日31日是双休日8月1日去工商所
原营业执照有效期2013年9月1日,7月29日变迁新址工商管辖范围工作人员,告知需要到工商所变更地址,于8月1日去工商所,资料不全,未能办成。8月2日资料完全后,所管辖的工商人员已经签字,可所管辖该街道的副所长不予签字,说需要调查,8月4日到副所长说是差钱,要罚款。1.请问原来营业执照还有有效期吗?2.进行罚款合理吗?
执行官说对申请执行人说:被执行人公司已搬走营业执照地址,如果其没变更营业执照经营地址
即使知道新营业地址的地址,但其没挂牌,也是不能执行这公司的 这说法正确吗? 是说:被执行公司他不去办理营业地址搬迁证明手续,执行官话语中,表示找到了也因为不是原营业执照的法定地址,是不法的经营地址,即使知道了,也不能去执行这家公司,明白么
由于分公司(总公司是中外合资的)的负责人、办公地址变更,我到工商局去变更登记后,该怎么弄? 是到质监局变更登记OR 去银行开户(许可证怎么弄) OR 是否要领取税务登记证?谢谢! 目前还没有营业,银行没有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