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三号下午,我开三轮摩托车以40到50码得速度正常由北向南行 驶,在过红绿灯的时候,在红绿灯下,离停车线15到20米远的地方 一辆二轮摩托车撞到我的左车门,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受轻伤。但是 事发红绿灯没有监控,当时路上也没有别人,不能证明他闯红灯, 他撞到我车的左车门,摩托车驾驶员只是轻微擦伤,但是他当时叫 来20多个地痞流氓,并且阻止我报警。 现在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事故责任无法认定,请问我最后会负 多少责任。
请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无法认定责任,认定书下达后,被撞一方又联系不上,采用邮寄的方式,多长时间或者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后,我才能将交在交通事故大队的抵押金取出。我已经垫付了全部医疗费,但是如果人找不到,我怎么才能报保险呢? 我交的押金怎么才能取出来呢?问题是人找不到,也就无法将事故继续处理。难道事故不处理
卡车撞死摩托车主,现场无证人,事后交警拍照取证了,已经过了40天了,现在说无法认定事故,一定是有一方闯红灯了,交警要我们和卡车单位协商解决,我们该怎么做比较好?事故责任认定难道就这么没结果了?据说交警这么说了,再上诉也基本是这个结果了,是这样吗?事故到底是怎么会发生的,我们无法知道了吗? 请问,是不是必须作出事故认定
薛律师你好:我的车在工地倒车时不慎撞到后方一辆卡车,卡车再向后滑动,撞到后方的挖土机。现场向110和保险公司报案,交警到现场并开了事故认定书,但没有定责。事故结束后,我向保险公司索赔时,保险公司以没有责任认定为理由不予理赔。我再到交警部门要求他们出具责任认定,警察以非道路交通事故为理由拒绝。请问薛律师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但是第三者是省公安局的,我该怎么办?
事故中我是借道超车,但预见危险时我已采取避让措施,已经导致车身右边与被超车辆刮擦而大面积受损,已经不能再避让了,但是对方车辆并未在预见危险发生时采取任何避让措施,事故发生3小时后就叫我拿事故责任认定书,我的全责。可是他们的要求我觉得太不合理,要我赔偿误工费379元,我已经带他们去医院做了全方面检查了,并
我的家人骑电动车在路口拐弯处被一辆高速行驶的轿车所撞,造成腿部骨折严重,面部摔伤。我们车速慢他的车速快,在路口该减速而没有减速,是他的车头撞着我们的车身,而责任认定书下来结果却是各占一半责任。这明显是不公。而警察说这是根据法律定的。难道真是这样的吗?太不公平了?我们该怎么做?
交管部门作出交通事故则认定,我方认为认定不当,提请复核。期间,事故另一当事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复核被终止。我方准备在应诉时对事故责任认定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是否合法?应该注意什么?这种操作是否有法律依据和可能,改变交管部门的认定结果?还是会以另外的形式对赔偿结果产生影响?谢谢!
事故认定书未下,现在该怎么办?父亲的摩托车没有保险,行驶证已过期2个月,对责任划分是否有影响?
在11月17日,父亲驾驶一辆摩托车被大巴车撞伤,导致左腿三处骨折,正在医院治疗,目前已用医药费1万多元,对方已垫付4千元,事故认定书迟迟未下,现在我们该怎么办?应该做些什么?
我弟的五米的三轮汽车在路中往左转弯时,我弟的车子前面过了,前面直行的一辆无牌的三轮农用车冲在我弟的车厢上。造成他驾驶旁边的人腿伤了。本来他的车了没有副驾驶室的。但定的责任是我弟的百分之八十。因为我们江西,在他们湖南。他们有关系。我觉得不服。请问这有的判决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