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一员工2011年6月发生交通意外身亡,7月初资料齐全之后申请工伤认定,7月底拿到工伤死亡认定书。由于该员工为外地农村户口,之前一直缴纳上海市的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但是今年7月1日之后,上海取消综保,那么该员工的工伤理赔是以事故发生时间还是工伤认定时间为准?工伤赔偿适用之前的综保还是目前社保的待遇标准?
在工地干活,由于工地机器掉下的部件,一只眼睛和鼻子打重伤,一只眼睛眼球破裂,彻底一只眼睛失明,走法律途径是什么程序,需要什么证具,是在发生事故所在地起诉,还是受伤者户口所在地起诉
公司员工于2010年8月30日上班途被一辆小轿车撞倒之后,肇事车辆逃逸。后由110送至医院抢救,开刀将头部淤血清除,当时处于昏迷状态。家人于2010年9月1日向公司承认其当时入职时冒用别人的身份证入职。因此公司依法购买的综合保险是别人的身份。 目前员工通过治疗,可以走动,但有时会发癫痫,而且话不能说,神情有些呆滞,
本人在厂里上班,不小心把手给弄伤了,可以说是个人失误,上了一天的班,包扎了 缝了10针。厂里垫付了医药费,还说在厂里养伤,等好了再说。但是这段时间不能做事。那会不会理赔呢。没有任何手续,劳动合同,麻烦又人能够给予号的意见。本人是外地的,不想吃着亏
我于去年三月,在上班期间被机器压伤,鉴定属九级残疾,后经过一年多的 于公司交涉,劳动局于法院仲裁让公司赔偿四万并与7月15号前交付赔款,可是 公司 拖到19号才给了一半的赔款,打电话给公司负责人 说是在 外面出差 要段时间才回 回来后再说 我想请问 这样的情况 我们个人该怎么办 明知道公司 是 故意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