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4月份购买轿车一辆,当时找了一个朋友,是因为希望能有适当的优惠,但是在最后付款刷卡的时候这位朋友一直强调要用他的卡来刷,我们以为他用他的卡大金额消费能有积分等一些好处,鉴于他帮了我们忙,我们也没多考虑就用他的卡刷卡付了车款。并与第二天把钱还到了他提供的另外一张卡上。 问题就这样产生了,昨天这个朋友打电话要我们提供当时买车的发票和行驶证等一些证件给他。原来当时买车刷卡的那张卡是银行内部卡,有大额的消费额度,而卡也不是我那个朋友的,而是银行的一个职员的(这个职员和我那朋友关系很好)在我们买车刷卡是透支的刷卡,当时卡上只有几千元。而我朋友说买车的第二天就把钱补上了,现在是银行查账,要大于10W的交易提供发票等证据。 今晚我们咨询了银行的工作人员,他告诉我们,银行有这种大额度的内部卡,但是只要不出问题,钱按时还款是不会查账的,我那朋友用的卡肯定是出了问题了,所以被查了。 虽然现在事情还没发展的很大,但是我比较担心的是: 1,我当时买车因为用的是那张内部卡,而第二天还款却是还到朋友的另外一张卡上。万一我朋友没有把我还他的钱还到那张银行内部卡上,到时候银行查账会不会涉及到我的车子的归属,会不会有法律上的纠纷? 2,我能不能提供他购车发票和行驶证等证件? 3,假设我朋友没有把钱还到那张银行卡上,从而产生的欠费问题,会不会涉及到我身上,或者说会不会被银行通过法律途径没收车辆等? 4,我现在能做哪些事来以防万一呢? 希望专家们帮我解答疑问。
合同部分内容如下: 材料款每月25日按当月实际使用量结算,在次月10日前付清80%货款。每季度扣除5%的质保金后结清15%余款。需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结算时,需方应向供方付延期违约金,一个季度以内每天按应付款的0.2%记取,一个季度(含一个季度)以上每天按应付款的0.5%记取,不计息。 合同签订日期为2006年3月。
我们公司生产机械的,在去年与一郑州客户成交二台机器,目前他们就是不付尾款,他们承认机器没问题,可是配送的夹具有问题,我们按对方图纸再生产一个,可他们就是不确认,现在就是到是赖帐的地步了,我可以上对方公司拉回机器吗?
我签订了一份服装代理,交了一万定金,但是北京办事处撤销了,没人通知我,联系总部说给发一万元的货,我不想要货,不知道怎么办,希望各位律师指点一下。还有他们说给发货,如果发的货质量不行,不值一万元可以向消协申诉吗?
我签订了一份服装代理,交了一万定金,但是北京办事处撤销了,没人通知我,联系总部说给发一万元的货,我不想要货,不知道怎么办,希望各位律师指点一下。还有他们说给发货,如果发的货质量不行,不值一万元可以向消协申诉吗? 协议只是预留区域经销到九月份,协议上写不退还定金,上边没有他们的联系方式,只有我的联系方
目前情况是这样的,我母亲的妹妹因工逝世了,法院判了14万8千赔偿费。我姨去世后,她的所有法律都是通过我家来实施的,因为她家在乡村,在法院也不认识什么人,法律什么的都不懂。 今天法院下达文书已经说明赔偿金为14万8千,可是这时我母亲愁心了, 因为我姨夫他在我姨去世后没几天,就另娶了一个女人,这个女人暂时代号A
律师: 你好! 我朋友因工伤死亡,在邮政部门任职。因是重组家庭,所以与现任妻子并未注册结婚且已经同居近3年时间,已怀孕6个月。请问这能作事实婚姻来享有抚恤金吗?能作为财产分配对象吗?腹中小孩能作为未成年人享有赔尝金或抚恤金吗? 谢谢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给我们夫妻居住,房证是我父亲的,买的二手房,办房证前与卖房一方的买卖协议是我签的。现在婚姻发生纠纷,男方以协议是我签的,婚后夫妻一方签定的属于二人共同为理由,强行说是我们二人买的房,要求分割房产,这成立吗?(当时的协议与卖房人打的收据现在被男方握在手里了)
本人与购房人签署了一份协议,协议内容为: 甲方(本人)出售自建房屋一套,总价值6万元,乙方(购房人)已预付2万元定金,如果一方违约将2倍赔付,手续办完将余款全部付清。大概内容就是这样。 现在我不想卖这套房子了,通过这份协议,我该赔付多少钱?? 麻烦律师给予帮助,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