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问题是:已经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现在经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果嫌疑人对逮捕的决定有异议,主要是对逮捕通知书上涉嫌的罪名有异议,它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果该罪名不成立,是否逮捕就值得商榷,能不能申诉?如果可以申诉,有期限限制吗?期限是多久?应该去哪里申诉? 另外,此前有没有申诉成功的案例? 谢谢知道详情的律师答复。
受托法院11月18日向委托法院发出请求下中止执行书 申请执行人于:12月3日到委托法院,原来法官是找其谈这个. 申请执行人这样写异议的: 广州X区人民法院执行局XX没有帮本人执结生效的劳动仲裁. 本人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已在受托法院X区人民法院执行局XX手中经办,XX办公联系电话:XXXX 7月9日致电 经办
湖北黄梅县公局以“莫须有”的诈骗罪名随便立案,随便逮捕人,人到底什么时候可以放出来?
我朋友在前几年和他老婆一起在福建石狮办工厂,因经营不善欠下大笔债务。其中有湖北黄梅县的一加工厂(加工费用100万欠款)但我朋友仍留在本地,准备赚钱还给人家。事实证明每年他都多少拿出一部分还款。 可是6月22日下午,突然被湖北黄梅县公安局人的带走。当时没有出示任何证件,也没有通知家属。第三天就被带到了湖北。
有一位同学的亲人在服刑,还有几年就刑满出来。本应该是在那个地方呆着,但是同学昨天去看望亲人的时候,却回答人已经转移。后来几经周折才知道转移到了新疆!请问法律上这种是什么情况?囚犯转移不用通知家属吗?可不可以申述,回到原来的地方继续服刑?希望可以给详细点的回答,非常谢谢.
你好,我有一个朋友被检察院刑拘,已经送上去收容所了,他们在发出的刑拘通知书上注明是涉嫌的罪名,羁押时间到4月,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检察院到时候在送交法院的时候会不会以这种罪名送交呢,到时候会不会更改呢?如果更改罪名,到时候又会不会通知家属呢?如果羁押时间到了,证据明确,是不是会送交法院等待法院的判决
我和甲发生口角,甲叫乙.丙把我打成重伤害,乙丙现在已逃,甲去派出所承认和我发生口角,但是乙丙不是他叫的,当时甲叫人的时候我老婆在现场,我和我老婆的口供都说是甲叫的人,像这种情况可以逮捕甲吗?
老兄弟两的祖产房,分家弟弟抓揪分得堂屋和一间西屋,房东茅房1间,房子七几年哥哥的儿子曾把老房子拆了翻建了房子并未通知弟弟家里任何人,其中哥哥08年已去世,两人先后去东北闯关东没有居住,现在房子被哥哥的儿子卖给同姓同村的远房亲戚人,也未通知老人,房屋买卖村里也不知情,现在老人有大队开的老房翻建的证明,和
日语培训中心无故延迟且不予通知学员,我想要求退钱,可以怎么办?
就在2011年6月12号我在一个日语培训中心报了初级到中级的日语班,一共交了4千元,拿了发票、所谓的学员证、和一份重读协议,与其协议并填写好是7月15号开班的,跟我说开班前几日会通知我。 但是直至到7月18号我一个电话都没有收到,打电话过去问,那些人还有些枉然的查资料,说会第二天回复我,结果等了一天都没有。 再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