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10月16日,21:00左右,我酒后驾驶一辆黑色轿车,把两骑自行车的行人撞到后,并逃离交通事故现场,在逃逸过程中被接警后的公安机关抓获,其中一受害人的医院检查如下: 1.两肺挫裂伴右侧胸腔积液,双侧多发肋骨骨折、颈胸椎多发棘突骨折、左侧肩胛骨骨折。 2.肝脏包膜下积液可能。 3.双侧眼眶内下壁、筛窦纸板、鼻骨
我们是因为宅地纠纷,2009年七月的一天犯人夫妻二人手拿铁把找到我的家中把我头部打成粉碎性骨折,后逃跑。我到医院法医鉴定重伤,住院期间药费花了四万五千元,一年过后还需要修补手术药费大概又的三万多,在2009年十二月的一天把犯人抓住了。到现在没有人调解,我想知道如果犯人他不想出钱法院会怎么办
A为被告,B为原告。A,B本是同村村民 A在夜里潜入B房屋内,进行财务盗窃行为,却被B发现,A于是开始逃跑,不料被B抓住,为了逃跑,A与B发生争执,并在室内发生肢体冲突。A最后逃走,B尾随而至,由于A抱有侥幸心理,对B的指控拒不承认,并且又发生肢体冲突。最后B以抢劫罪报警,派出所随后将A带走。由于A的法律意识薄弱,不
我父亲因交通事故不幸身亡 公安机关已定性为故意杀人提起公诉 现已移交检察院一个半月 检察院通知我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我被害人家属的希望方向是要求重罪处理 如送交 刑事附带民事内容书 对犯罪嫌疑人的罪行会有什么影响 会不会改变家属的意愿方向
09年我借给朋友5万块钱,他是以诈骗罪被捕的,当然他还借了别人的钱,总计100多万,可是他最后通过取保候审出来了,出来后他把我们的借条都给改成新日期的,这样我们的借条是不是由那个诈骗的借条变成民间借贷关系了?谢谢
急!我的弟弟在一家工厂打工,7·22晚在厂里宿舍区,被厂里的四·五个人,用刀,铁棍打伤,左手臂砍断四根筋脉,一根血管,身上多处淤青。我想咨询的是;这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工厂要不要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