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 我是南京市六合区新篁镇桥王村乔王组的一名普通村民,我们村在2010年下半年在搞‘‘万顷良田改造工程″原先以为政府把农村的土地整理成方块型(农村俗称″方正化″),利于以后发展机械化现代化高效农业,这原本是件利民的好事。此项工程完成之后,镇政府提出现在乔王村的村民要搬出宅基地,政府在镇上新建安置房,所有村民全部搬迁至此小区(目前还未开工,具体选址政府工作人员说还未确定),具体拆迁测量工作已经完成,补偿工作2011年春节前已经开始,我们村有很多人已经签字,我们农民的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在此过程中发现很多疑问的地方,因为找不到相关的政府文件和法律依据,具体的问题如下: 1 ‘万顷良田项目‘是否有区、市级政府批准。 2 南京市六合区新篁镇的拆迁补偿标准的依据是否合法,具体补偿标准和依据没有公示给农民看; 3 农民自建房屋,房屋结构为两层,一楼有三间,二楼有两间,拆迁人员统计一楼只有一层的那间房子不能作为主房,原因是“我们都是这么算的”; 4 农村每家至少有一个化粪池,有的有两个或三个(主要用于灌溉使用),但补偿只有一个(拆迁人员说“每家只能赔偿一个”); 5 农村每家都有菜地,拆迁人员说“菜地没有补偿”; 6 农民手上的农田,现在镇政府是这样规定的(还没有最终决定):所有土地由政府统一管理,承包给其它人或是单位。按每个人口每年400稻谷发给农民作为口粮,已经发了通知。农民已经从今年不能种植水稻和小麦了,我们计算:一亩地夏水稻平均产量1000~1200斤,冬小麦500~600斤,两项的产值折合成人民币达到1500元左右,除去费用后利润要达到1200元左右,如果一个家庭平均有四亩地,一年就要损失近5000元,现在农村年轻人外出打工,家里大多数是五六十岁的老人,在家种地可以自己养活自己,又不能外出打工,如果没有土地,只靠400斤稻谷生活,生活将异常艰难。 7 安置过度,每家可以拿到拆迁搬家费和过渡费,每家大约1万元左右,每人每月租房补贴75元,根据人口不同计算,其余补偿款等安置房建成,农民拿安置房时把剩余款项补偿到位,计划时间为15个月。 后面是拆迁人员在我家核算的表格,原来25万多,后来发现不对又改成27万多,给人的感觉很随意,想怎么改就怎么改,数字可以改大了,那会不会有人被改小了呢? 我家的手续已经完了,因为现在村里有很多人觉得这个标准(拆迁标准、农田处理方式)有问题,但拿不出依据。 我是龙虎网的忠实看友,以前也看见报道了许多拆迁不规范,造成农民朋友的利益遭到损害的例子,以前从来没有想到我们农村会拆迁,也不了解这方面的政策;现在邻居门的情绪很大,祖辈门留下的宅基地和土地要在我们这代人的手里被买了,还要搬出去15个月,主要是老人和上学的孩子,还不知道15个月是不是真的能建好房子,手上的田地没有了,以后还能干什么,每年只有达到年龄后的人,能拿到政府发几百元养老金。这个好像也有点农民被赶上楼的意思,大概的情况就是这样,希望你们能够帮助我们这群人维护合法权益,我代表我们村的全体村民感谢了!如果政府的文件就是这么规定的,那我们不会有任何怨言,坚决维护国家利益,服从政府统一规划,拆迁标准依照南京市六合区2005年19号文件和2008年六合区关于沿江高等级公路和长江四桥连接线拆迁补偿规定) 非常感谢你们! 南京市六合区新篁镇桥王村村名 共有村民1200户
您好: 我家是英德市石灰铺镇大田大队的,好多年前我家开荒了一块地耕种,现在大队的人说要搞一个什么民心工程发,建一个公园要征收那块地(但没有出示任何书面函),前一天通知我家一声后一天就开始动工了。因为我们没有土地证,所以不给赔偿。我们那就算是住的房子也是没有房产证,所有田地都是没有土地证的。请问大队这
本人拥有一片果圆用地,在2005年被征收了一部分,即指量了一部分的土地,签了字领了征收的钱。 但是在今年,2011年7月19日,另一部分未征收的土地约200平方米的土地也一并被推了,本人焦急,前往村询问,村长让我们去街道办和工作站询问。谁知他们拿出2005年的签字告诉我们,推的土地我们已经征收了,我们解释,他们把
你好,我们这当初承包土地承包了30年,今年政府要征收耕地,每亩15万元,可是农转非的大学生,只给补偿40%,也就是每亩只给6.7万元,我们当初上大学的时候,学校都是规定农转非的,可是把户口转出去以后,就得不到了自己的权益,请问这样怎么办?大学生们能够拿到自己的那一部分补偿款么?
县政府征收在我们的土地之前,我们引进了一个砖厂,已经开了七年,现在这个砖厂和我们的土地一起征收,但我们现在和这个砖厂的和约还差14年没到期,而砖厂每年给我们一年的费用是5万元,14年就是70万,请问我们老百姓有权要回这70万元吗? 土地征收有没有资源费,请问这个资源费是归老百姓所有还是归砖厂。
我们村里拆迁,本来就说好的村里每个人都有5%的预留地。可是都过去快两年了。预留地还没有分到户。不知道要怎么讨回来?
2009年这里的田地就被征收了,我和现在老公一直矛盾不断所以2010年3月才拿的结婚证,也被列如出嫁女行列。土地承包合同上也有我的名额,早在07年我自己就在娘家这边做的房子,婚前婚后我们一直都在娘家生活,我和小孩户口都在娘家,能得到相同待遇的补偿吗?现在房子压了只能套房子,还不够装修的!我们都是85后的闪婚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