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伤害案件的被害人(原告),近期已进行第一次开庭,采用的简易程序,法庭上公诉人公诉后,审理了附带民事部分,当庭未宣判,请问此种一审并且采用简易程序的情况下,最迟多久才能宣判,也就是说,审限期是多久?法律依据是什么?是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如果被告打通法院恶意拖延,应该去什么地方申诉?谢谢!
村民甲(我爸爸)是村里小组长,因收农田责任承包费,村民乙家拒之不交,当天中午村民甲被村民乙(两个人,以前在外面闹过事的,不久前刚出狱)打的鼻青脸肿,流了很多血.晚上村民甲和其兄弟们就到村民乙家去讨回公道,不料又发生一起殴打事故,村民乙家共5人被打伤(两名轻微伤甲级,三名轻微伤乙级),第二天(1月22日
一桩邻里通道纠纷,2009年5月15日一审开庭审理(简易程序),现在法庭说要二次开庭,请问合法吗?
我是原告。对方在起房子时把我和他家之间的路给挖掉了,该路形成于70年代后期。我把他告上法庭。在法庭上他没有合法的证明说明该道路是他自留山(只有现在村委的证明),但是法庭比较明确站他那边,现在他收集到“新证据”,分别是日期为5月18日的镇司法所关于撤销原来下发的处理意见书的公文和没有保管部门盖章的“1975年*
律师们好,我三姨(称为甲)于12年8月23被杀害,凶手是其丈夫(乙)。甲是一名患有精神分裂的患者,并且就住在医院乙陪同。不知因为什么事,两人扭打一段时间后,甲去洗漱(就在医院的卫生间)过了一会儿乙也跟了过去,大概几十分钟过后,乙出来了。在此期间 乙还先后去卫生间看了几次,直到几小时后 有同住的患者要去卫生
我在天津,我想咨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简易程序第一次开庭没有调解成功
我在天津,我想咨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简易程序第一次开庭没有调解成功,第二次开庭大概庭审多久结束?
王律师好,我是在工作中被人殴打,成为轻伤,公安局也发了立案通知书,自诉了法院一个半月后开庭了,对方说赔偿部分,暂时没钱,给他十天时间,过了十天时间,又说了再给五天时间,又过了五天时间,今天都第七天了,我问法官,他说对方还是没准备好钱,再给他一段时间,那么我想知道的事,这不是单纯的,民事案件,他是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