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甲某结婚,甲某父母出资购买商品房一套作为甲某结婚婚房,甲某已在该房屋居住一年零两个月,该房屋尚未办理房产证。该房交款票据上署名甲某,开发商交款登记原始材料上也登记该房姓名为甲某,购房时甲某父母向亲朋及开发商宣称买房是给甲某居住,中途因资金短缺,新开具一购房发票用于提取甲某父亲住房公积金,发票署名甲某父亲。目前甲某父母诉讼离婚,甲某家有两处房产,甲某父亲提出:甲某父亲独占其中一套房屋,甲某所住房屋由甲某与其母亲所有。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属于房屋赠与合同,该合同是否可以撤销?赠与过程中未明确有附加条件,
我和女朋友在一起2年多了,女朋友和她母亲告诉我说,让我买了房子就结婚,并让我写了一份赠与资金的赠与书,钱已经给她们了,房子也买了,但是我女朋友说不结婚,还说性格不合,提出了分手。写的赠与书还没公正。不知道是否有效?可否撤销呢? 赠与书上没有写明前提条件是要结婚,只写了赠与金额,而且钱已经给她了(我有汇
我和女朋友在一起2年多了,女朋友和她母亲告诉我说,让我买了房子就结婚,并让我写了一份赠与资金的赠与书,钱已经给她们了,房子也买了,但是我女朋友说不结婚,还说性格不合,提出了分手。赠与书上没有写明前提条件是要结婚,只写了赠与金额,而且钱已经给她了(我有汇款单),她拿去买了房子。写的赠与书还没公正。不知
父亲8年前再婚,婚前有一现居住房(该房为拆迁安置房,有父亲、我、生母、奶奶的名义购买),房产证上房主为父亲的名字。婚前未进行任何公证等相关手续,父亲与后母再婚后与我及后母一女四人共同居住了8年。 若现父亲将该房赠与给我: 1)基于此情况该住房房产应是如何分配的? 2)若办理房屋赠与子女手续,后母需要一同
债务人无偿赠与房屋,债权人可依法行使撤销权.在执行过程撤销还是债权人重新起诉
债务人无偿赠与房屋,债权人可依法行使撤销权.在执行过程撤销还是债权人重新起诉
我朋友在民政离婚时,协议将一套住房给了女方,双方又协议将另一套按揭购房赠与子女,离婚后,我朋友反悔,想将赠与房屋要回,请问是否可以,法院能支持吗?
我朋友向一人借款6万元,打了借条,当时口头协议一年还款,月利率四分,然后将自己的房子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其他购房收据合同等交给了对方,签署了一份因为工作忙,无暇顾及,全权委托对方卖房的委托书。我朋友用6万元做生意,赔钱了。已经支付了一万多利息了。现在利息也支付不起了,对方要求他尽快支付利息和本金,否则去
在父母50几岁时就把他们名下的所有财产【现金和房子】都 赠与给了妹妹,到现在他们和妹妹闹了点矛盾就要我一起和妹妹赡养他们.我承认赡养他们,他们到我这里吃可以,要住就回他们自己的房子,可父母不干非要到我这里来住,不让他们住就要告我不赡养他们。你们觉得他们的要求合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