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如下:
母亲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已婚并有一子;母亲是再婚,生前和现在的丈夫、大儿子一家及小儿子居住在一套房子里。母亲现已去世,生前曾写有一份遗嘱,因为遗嘱没有公证,也有分配不明的地方。不知法律会怎么判决。
母亲名下相关房产有四套。
一套现在大家居住的房子,产证是母亲一人所有,遗嘱中交代由大家共同居住并拥有。
第二套房子产权也是属于母亲一人,遗嘱中交代由二儿子和孙子继承。
第三套房子是新买的,产权是母亲、现任的丈夫、孙子共同拥有。房子由母亲和丈夫共同出首付,由现任老公承担还贷责任,贷款尚要还十年。母亲在世时,丈夫也同意给孙子的,所以母亲遗嘱里写有此房有孙子一人继承。
第四套房子同样新买,是给大儿子买的,已装修完毕, 但产权写的是母亲和现任丈夫的名字,也是母亲及丈夫出首付,由丈夫还余下贷款,尚有10年还贷期。 母亲里遗嘱写明有大儿子继承。
另外,母亲在银行开了一只金库,遗嘱里交代东西有孙子、丈夫、小儿子分配。
现在问题是,遗嘱生前没有公证,母亲的父母现在出面索要法定继承的部分。
现请教律师们,走法律途径,爷爷奶奶(也就是母亲的父母)能分到房产吗? 母亲的遗嘱里,有哪几条法律是支持的。 关于第一套房产,母亲当初之所以说共同拥有,是希望大儿子夫妇能够和她现任的丈夫互相照顾,并一同照顾好二儿子(因为二儿子有精神残疾),并没有考虑到爷爷奶奶的情况。而且 爷爷奶奶现在自己有两套一直居住的房子。
多谢大家帮忙分析分析。
关于第三 第四套房产,母亲只有部分产权,那么母亲遗嘱中这样的书写,会不会成为无效遗嘱部分, 从而法律改为母亲对这两套的产权必须按照法定继承来办呢??
因为房产公司的相关规定,我们要完成房产过户,是不是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些问题更方便?
我的父亲于2005年3.20因病去世,他在原来有3个子女是他和他原配夫人,我妈妈带着我于20多年前嫁给他。父亲过世后,他们要求分割父亲和我母亲合买的一套单位福利房,但当时条件没谈好,又因为他们的工作原因拖到现在,当时只差在公证处签字了。现在(今天是2010年11月25日),又要求来分割房产,请问我应该答应他们吗?如果
律师你好!我母亲去世多年,父亲有一同居女友近十年,父亲有三套住房,现在女方要求结婚。他们在办结婚证前双方做了一个书面协议(未公证):除现住房外其余两套属于父亲婚前财产,若父亲去世,现住房归女方所有,其余两套自己子女继承。请问:这个协议有没有法律保障,需不需要进行公证?如果中途父亲想卖掉或过户其中属于
老太太不会写字 临终的时候 别人代书一份遗嘱 都不是亲属关系 当时大儿子在场 小儿子不在 请问这样的遗嘱有效吗 2个证人都签字了 我就想知道 小儿子不在场 大儿子在场 有引导的意图 这样的遗嘱成立吗 大儿子不是见证人
父亲婚前有一套住房,跟后妈结婚后,立下遗嘱房产归我所有,之后跟后妈做了夫妻财产共有的公正。之后如果我父亲过世,这套住房我后妈是否还能分到?还是已经属于我所有。
现有一套房产,房产证上的名字是爷爷的名字。奶奶健在,和爷爷生活五十多年,此房产为两人共同财产无异议!家有一儿一女。去年,爷爷去世,因奶奶跟父亲关系不好,对房屋产权有异议,所以一直没有过户。本人系孙子(晚辈),从小跟爷爷奶奶生活,跟我父亲关系不和。奶奶现在想把她那份房屋所有权给我。(姑姑不要)请问,在
爷爷和奶奶分别于1992年,1993年去世,爷爷没有任何兄弟姐妹,留下一处写着爷爷的房产,爷爷下面有八个儿子,其中二儿子于2007年去世,大儿子于2011年去世,二儿子和大儿子分别有一独子,他们可以分别隔代继承爷爷的房产嘛?再请问都还在世的大儿子媳妇和二儿子的媳妇有继承爷爷房产的继承权嘛? 现在的情况是,二儿子还建在的媳妇认为
父母双亡,无遗嘱留有房产一套,法定继承子女3个,如何3子女共同继承该房产?办理程序?费用由哪些?如果直接卖掉,流程、费用由哪些?
1、若父未过世前将房产通过赠与的形式给予子女,这样是否妥当,若父去世后是否会产生纠纷? 2、遗嘱与赠与有何区别? 3、将房屋转给子女最稳妥最安全的方式是那一种? 麻烦律师回答一下,感激不尽!!
我外婆在XX村里有集体土地和住房,我外婆就我妈妈一个女儿,我妈妈、爸爸和我户口都不在XX村,都是非农户口,请问谁可以继承我外婆的集体土地和住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