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旁边要建一栋和我住的这一栋一样高的楼房(7层)!并且和我这一栋平行,楼间距离只有4米,这个符合相关规定不?如果不符合要怎么办呢?》要向哪个部门反映呢?
我于今年年初购买商品房一套(共26层高层),现我住房阳台前面(南面)原一片空地开始施工挖地基准备盖楼这两天已挖的地基坑边缘离我们住的楼间距不足8米,咨询我们当地的规划局答复是:盖楼建好后和我们楼间距是14.9米,是经过他们局批准的合法的,是符合消防、冬至日1小时日照(这条狗屁法律不知道是谁规定的普通人根本不
情况是这样的,开发商通过协商,取得旧宿舍使用权,对宿舍翻修加高,要修31层之高,(这在我们这里是没有的,并且还处在县城中心,我们这里是贫困县,惟有的10多层都在县郊区)处在新建的居民房的北方,居民房只有20米,中间相隔22米远,这个空间在合同上是属于新建居民房的.并且还与一户的垂直距离仅达7米.在很多方面将影响正常生活,将
你好宋律师,我是济南的,我买了一套商品房,还没交房,在我买的这套商品房的南面又有一个开发商盖了一栋18层高的板式小高层,离我买的这套房子很近,影响到了采光效果,我想请教一下您,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请问一个关于一个楼间距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安全的问题,急急急!!
我家旁边原来是一片平房,拆迁之后要盖高层,我家是六层楼房楼龄将近30年,现要在我家楼旁10米远的地方盖高层地上16层地下2层,是否复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会影响我家楼房的牢固度影响我们的居住安全,而且提前都没通知,知道他们打坑开始做土地勘测的时候才告诉我们的,要是相向有关部门提意见的话上哪里提,急啊!!!!
欧亚阳光花园是商丘市百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6年经市各职能部门批准建设的小区,一期工程已按规划建设12层和6层楼房,于2009年竣工,并交付业主使用,我们当时购买该小区住房,主要是该小区规划合理,阳光充足,绿地面积大,即便是一层也能得到充足的日照。可是现商丘市百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永城市城乡建设规划局
欧亚阳光花园是商丘市百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6年经市各职能部门批准建设的小区,一期工程已按规划建设12层和6层楼房,于2009年竣工,并交付业主使用,我们当时购买该小区住房,主要是该小区规划合理,阳光充足,绿地面积大,即便是一层也能得到充足的日照。可是现商丘市百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永城市城乡建设规划局
因为最近上海的政策变化,我是外地户口,条件不能够买房子,所以由我出首付,用女朋友的名字公积金加商业贷款,产证上只能有她一个人的名字。 1 请问是否可以通过签订协议公证来证明我和她各自拥有的份额呢?是要在拿到产证之后去公证吗? 2 对于我出30%首付和5万多的中介费及各种税费,她公积金加商业贷款,但是月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