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被一个自称缴纳500元就可以办理10000元信用卡的人骗走1500元不知是否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讨回本人的经济损失?
2015年最新诈骗罪量刑标准是?2000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那包括2000元吗?我这有30多位被骗者的联系方式,每人50到2000元不等全国各地都有也可以查到户主(也就是实行诈骗人的名字和大概住址)去哪个部门可以处理这件事情啊?如果去公安局给予立案嘛?但是总金额够,个人金额不够2000怎么办?受骗者四川,诈骗者在北京,
有朋友通过介绍工作实施诈骗。共8人,达9.5万。 收款的时候有收款确认书,金额是我们给的工作保证金。 因工作过程中一直在进行欺诈。 事态过程中,其承诺给与等待时间的工资以及社会保险,以及退还工作保证金。 后其还写了还款确认书,还款确认书内包含了其答应的工资及社会保险及工作保证金。 先其不愿意按照还款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