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感情不和,庭外调解离婚,后来复婚,有了个孩子,现在还是有很大的矛盾,她带着孩子回娘家已经一年三个月,这种情况下我起诉离婚,法院判离婚的可能有多大?谢谢
我和妻子感情不合,已经提出离婚,并且她在前几天拿刀砍伤了我,有出警证明、医院证明、验伤证明(4.5厘米轻微伤),在次种情况下法院能否判决离婚?另外,对方如果不出庭,法院如何判决?对方如果不出庭,是不是就无法进行财产分割?
本人于2008年12月27日办理离婚,但是在2004年写了一张欠条2.3万元给我老公,里面是写了2006年年底换清,但是一直没有还款,在离婚时法院判了男方赔偿女方4万元,先一次性付2万,后从每个月工资中扣除2千元用来还款,待赔偿金扣完后女方必须马上搬出男方的房子。现在男方提出原先欠他的2.3万元要在赔偿金4万元中抵扣掉2.3万
陈律师您好:本人于今年2月8日向兰州七里河区,敦煌路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于4月19日开庭审理,现在判决书还没下达,在开庭之前我一直在我父母家居住,我父母现在想收回在我结婚时以我父亲姓名购买的一套住房,但房子我的妻子在居住,请陈律师帮忙解答,如果法院判决不予离婚,什么时候可以再次起诉,我父母的房产现在
我们知道离婚诉讼应该到户口所在地基层法院办理。夫妻2人户口现均为同一市属区,故只能在该区法院诉讼。由于对方及其家人反对离婚,几年来原告多次递交到该区法院的离婚诉讼材料均被做为该区首脑的被告方父亲扣押(均系法院转交的),一直未能进入诉讼程序,就算是能够进入程序,由于对方父亲在该区的身份,结果可以预计。
我于2000年结婚,在2010年6月中旬因性格不合与男方分居,7月5日起诉离婚,8月9日开庭,9月10日驳回。如果我从2010年6月一直到我在二次起诉期间没有与男方有丝毫接触,男方也没有主动和我联系过,法院能否在二次开庭时判离?
我已经向法院申请诉讼离婚 原因是与被告毫无感情可言 9年前因为我一次醉酒而被告在我房间不肯离去发生关系 造成被告怀孕 从此被告要挟我要负全部责 迫于脸面 我将她们母女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养了7年 到了孩子上学的年龄被告要求领结婚证给孩子上户口 我无奈答应 现在我要求结束婚约 被告却要求给她赡养费40万 我一个打工的
我老公有赌博的恶习,欠了别人很多钱,我们共同生活了5年,养育有一个4四的孩子,去年11月他出轨了,可是我原谅了他,这个月我又再次发现他有外遇,可是没有证据。我想离婚,我愿意放弃一切,像我这样应该怎么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