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个月在这个网上曾发表了《在起诉前,被告已将财产转移或隐藏,法院该如何执行?》一文,得到了许多律师的指点和帮助,谢谢大家! 可现在在这个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对方履行了65万元中的5万元,承诺每月扣除工资2800元(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拿到一分钱),并且已经冻结了对方的住房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可是我估算了一下,等到他退休的时候(大约4年半)最多也只能拿到15万元的工资和20万元的公积金。那余下的钱怎么办?因为这笔钱是为国外留学的女儿作学费的,我等不起啊! 更让我们气愤的是,这个法官在我当事人毫不知情下擅自结案?后来我去了这家法院的档案室查阅了案卷时,发现有许多疑点,为此,我提出以下几个问题: 1、为什么在当事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就擅自结案? 7月18日,我从法院的档案室里得知,我们的案子[(2011)虹执字第(681)]已经在5月25日就被“好色情”的法官擅自结案了,我无法相信这是真的,但确实是真的!可在整个执行此案的过程中,我只有在4月12日的谈话笔录上签过字,因为当时这个法官提出让被执行人在4月19日之前履行执行义务,除此之后,我没有签过任何的字,也没有同意的任何执行方案(在案卷中可以查实),她在没有告知我们执行结果的情况下,就擅自结案,这是为什么? 2、为什么已经结案还要找我们商谈执行的方案? 从案卷来看,这个案子是在5月25日结的,可我不明白这个法官为何还在之后的5月31日、6月7、10、29日接待我?现在想起来她当时说得都是一些不着边际的话是在敷衍我。在6月10日她还把被执行人叫来,当着我的面催促还款,看来他们是在我面前演双簧啊。那天,这个法官还提出要与我女儿通电话,想听听我女儿的真实想法,随后我女儿与这个法官约好通话的时间,而且愿意支付这个法官的电话费,可当我女儿打过去的时候她尽然关机,而且一关就是两天,我觉得这实在是太荒唐了。整个事件都一直让我质疑,是什么原因使得这个法官做出这样的行为? 3、为什么与本案有关的证据不归入案卷? 当初在执行时,我向法院提供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帐号、股票等有关财产的材料,更重要的是我还向法院提供了被执行人钱款去向的证据,并附上了那些人的详细的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而且我还在5月18日写给这个法官的信中向她反映被执行人资金来源以及去向,可她尽然把那么重要的证据和信件也不存放案卷中,只是把那些人的联系信息以及她所做的一些打电话或走访的工作记录归入其中,以至于整个案卷所体现的执行过程缺乏连贯性,这是为什么? 4、为什么把与本案无关人的信件存入案卷? 被执行人在5月7日曾给这个法官写了一封信,在信中,被执行人措词强烈地对虹口法院的一审判决和市二中院的终审判决的不满,还把与本案无关的我也牵扯进来,而且歪曲事实,并且把他与我之间的个人恩怨事情也写入其中,我暂且不说被执行人所说的这些事情的真与假,就从内容上来看,它与执行本案没有任何的关系,可为个法官尽然把这样的信件也存入案卷中,这是为什么? 5、为什么被执行人提供的材料法官不执行到位? 被执行人于4月12日在法院谈话时明确表示:到退休时有公积金、补充养老金和住房补贴三项共计30万元左右,但从案卷了解到,这30万元到时根本无法保证。因为在案卷中,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提供的明细单上,被执行人的公积金帐户目前只有2.711万元左右,补充公积金帐户上只有3.9879万元左右,我估算了一下,到他退休的时候最多也只有20万元,那被执行人所说的养老金和住房补贴等执行情况在案卷里也没有说明,这是为什么? 6、为什么公积金对应的工资收入与法官调查的实际收入差别这么大? 在案卷的结案小结上,这个法官填写从2011年 月(没有写哪个月)起,每月从被执行人的工资中扣除2800元,但我不知道这个依据是什么?从被执行人的公积金明细帐上看到,被执行人每月大约要交付1150多元的公积金,从中可以算出被执行人每月的收入有8000多元(税前),除去所交的税款(地方税务局可查)和四金(单位可以提供)以外,被执行人的月收入不会低于6000元。而现在被执行人每月不低于6000元的收入,却只扣除2800元,这是为什么? 我真心希望法院领导能重视此事、调查此事,也希望执行法官能遵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秉公执法。 我刚刚从《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中看到,这个案子,其案件状态是:已结。
法院经办人告诉: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公司没有公司账户无财产可执行,那申请执行人请律师可以帮到申请执行人
并且连公司搬哪去了也不知道,因为:申请执行人到工商查询了档案,地址依旧没变更....
我想问,如果民事判决的被执行人没有能力执行判决,法院要给被执行人拘留,这种做法有法律依据吗
我想问,如果民事判决的被执行人没有能力执行判决,法院要给被执行人拘留,这种做法有法律依据吗
法院执行庭对被执行人拘留十五天后,没有放人;是否可以再续十五天?
法院执行庭对被执行人拘留十五天后,没有放人;是否可以再续十五天?能再续“几次十五天的拘留”。民事诉讼法规定是拘留十五天吗?如果把被执行人关在看守所没完没了的续下去,‘连续多次'十五天,这样做是否违反了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最长关押被执行人的时间是多长?法律有明确的具体规定吗?请指点!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的车子是零时牌照,没有买任何保险,赔偿也不及时,如果我起诉他可以吗?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的车子是零时牌照,没有买任何保险,赔偿也不及时,如果我起诉他可以吗?
本人外地户籍,生孩子后几乎一直没有上班,在京有一套夫妻共同购置的房屋。夫妻一直不和,丈夫脾气很暴躁,很贪玩儿,无论在家和不在家他从来不管孩子,有时候用自己的方式逗孩子,孩子受不了逃避或者叫,他立马就会生气,打骂孩子,在孩子的教育等方面既不规划也从不闻不问,每天在家的日子,他只在电脑前和躺沙发上在电视
被执行人不能按照判决履行赔偿,因此被法院强制拘留了15日,请问,法院还可以再次拘留被执行人吗? 也就是说,只要被执行的人不履行赔偿,法院就可以连续的对他进行拘留?
一句您使用第三方就草草了事?压根都没用过第三方工具!还有就是我在家里游戏的!网络很差劲!有时候怪物物品都无法拾取!这个事情发生在2011年7月20日晚上22:15分最后一次登路时间是2011年7月20日下午17:30左右吧!晚上22:15分左右我去网吧上网!刚进游戏角色选择处!就出现网络连接中断,然后是尊敬的玩家...省略....
两年内申请强制执行了,如果这个案子没完是不是可以永久执行下去
07年我去隔壁村做了上门女婿。二年后,我们分居了,那时小孩子才三个月大。原因是那女人打了两个电话让我爸妈把我接回去。从此我也没去,她也没来。半年后,那女人向法院申请离婚了,我没同意,不过我们一直分居。一年后法院判了,小孩每月200元扶养费,医药、教育费各一半。而我呢什么也没有,我的一切都在她家里,法院没
我上个月在这个网上曾发表了《在起诉前,被告已将财产转移或隐藏,法院该如何执行?》一文,得到了许多律师的指点和帮助,谢谢大家! 可现在在这个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对方履行了65万元中的5万元,承诺每月扣除工资2800元(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拿到一分钱),并且已经冻结了对方的住房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