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出通告解除与我的劳动合同:因工作需要,质量部各岗位进行调整,其内部职员XXXX的原岗位进行压缩,另调其他部门工作,薪酬福利待遇不变,因其不服从工作安排,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现对XXXX作无偿劳动合同解除处理。我的劳动合同中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是 员工,在劳动局协调过程中,公司方一直强调这一点,说是员工,不服从调配 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所以合理地解除劳动合同。请问这是不是不利因素呢?我能怎么反驳吗?我的有利因素是什么?如果申请劳动仲裁的话,我该如何把握好以上的几点?谢谢
总公司分配我到下属分公司工作,此前我在总公司财务部任会计。分公司末设立单独的财务部门,是和综合办公室设立在一起,后来领导安排我为分公司的会计,还安排我兼任综合管理员(文秘之类的),可是工资确和其他普通职工一样,公司本部有10多人,全部都是专责,就我还要兼任,我跟领导说只做一个人的事,他们不同意,这样我
我是孕期女工,单位不与安排适合工作,并要与以辞退,我该如何保工作
有劳动合同在的孕期女工,是不是应该给安排适合的工作,而且不能与以辞退啊?我该如何向公司反驳?
我前4天脚关节十字韧带损伤了,医生说要多在床上休息,但公司一定要[安排我出差,还说如果不出差一切后果让我自负,请问这种是否合理,我有没有权力拒绝安排?
我前4天脚关节十字韧带损伤了,医生说要多在床上休息,但公司一定要[安排我出差,还说如果不出差一切后果让我自负,请问这种是否合理,我有没有权力拒绝安排?
我在09年毕业的时候入职了一家人才外包的公司,与公司签订了培训协议。 培训协议规定公司出资2万元为我培训,其中包括(培训费,每个月800元的补助,总共4个月,及所有在我们身上花费的费用)然后回公司工作2年,期中培训时间不算,但以实际培训结束为准。培训时间为四个月,协议要求拿到该培训机构的证书。今年6月份
本人要一间中日合资的企业工作6年多了,一直是负责物流相关的管理工作.上月公司中方的副总经理找我谈话,说要调我去其它部门,负责安全管理,我当时不同意,公司人事部双找我谈话,说必须要服从.请问我可以不服从吗?公司的理由是工作需要,合同上签的是管理类工作,没具体到是物流管理.说这样是不违法的.我能不能坚持在现在的岗位上
在一家家电企业做导购员,4月下旬入职的,公司在6月初要求我去附近的一家卖场,但是我不想去。签的劳动合同里有这样一条:用工单位和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服从用工单位和甲方的调整。如果我不服从安排,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合同么?试用期为3个月,我还在试用期内。
工作八年未签订任何合同,没有交保险,现在无缘无故辞退我,我该怎么办
工作八年未签订任何合同,没有交保险,现在无缘无故辞退我,我该怎么样用劳懂法来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