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司职工进行工伤鉴定,初次鉴定为二级,再次鉴定为截瘫肌力3级,结论为3级,但有证据及证人证明其能不借助外力行走,且能从事简单体力劳动,怎样处理
伤害了他人,被害方做出鉴定是重伤害。但觉得没那么重,不服重,想重新鉴定,但受害者不同意在做,请问怎么
我们已经向检察院申请了要求重新做鉴定,检察院也告诉了他家,但他家坚持不同意重做(在派出所时也是这样的情况)、如果他一直不做,怎么办? 检察院或法院会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强制他必须去做么? 如果检察院或法院没有这方面法律规定强制他去做,案子就没法判了吗
我两个腰椎间盘轻度突出,反复腰腿痛,医生说我是腰椎间盘突出症.市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不达级,我向省里申请了再次鉴定,如果鉴定结果我不认可,请问那我还有其他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吗?
对省劳动鉴定作出的玖级伤残的结论不服,按国家标准GB/T16180-2006分级系列规定我的伤残应该在七级或更高,那现在我该走哪些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呢?
不服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果向法院起诉不能被受理怎么办
对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工伤鉴定等级不服,但又不能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行政诉讼。怎么办 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法院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是行政单位为由不予受理。怎么办?
年过60的父亲被打,法医鉴定结果存在异议,父亲门牙一颗脱落,2颗三级松动后由于松动厉害在医院拔除,因是轻伤害还是轻微伤 问题补充:轻伤害标准:牙齿脱落或者折断2枚以上;轻微伤标准: 外伤致使牙齿脱落或者牙齿缺损。外伤致使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三度松动1枚以上。 而我父亲则是这之间,法医鉴定为轻微伤,我不明白他
申请的医疗过错鉴定,患者做胃溃疡手术,但在手术中医生在患者家属不知情也没有签字的情况下把脾脏一并切除,但是患者的病例上却记载着《患者脾脏肥大,淤血经患者家属同意,另加行脾脏切除术》现在鉴定结果是脾脏切除无过错,于无手术同意书无因果关系,现在患者该怎么办 患者诊断为胃溃疡,做的是胃切除手术,这个是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