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是供电公司(原电力局)一名正式职工,情况如下: 1989年11月,爸42岁,去世,妈39岁,农村种田。 一家人悲痛中。 1990年11月,爸去世一周年,妈40岁,还是种田,养3个子女,很难维持生活,找领导,申请遗孀生活费补助,回答说:年轻,能种田,有收入,没有遗孀补贴。 2000年6月,爸去世11年周年,妈50岁,有病,无劳动能力,找领导,回答说:当时没有补贴,现在也就没有补贴, 2011年7月了,爸去世22年了,妈62岁,全身都是病,无生活能力,我现在还是想问问领导,职工遗孀生活费补助政策能不能看到红头文件,让我妈看一眼。
关于退休工人遗孀是否可以向有关公司或部门索要生活费!!非常感谢!!
我爸是绵阳**公司的正式职工。于2009年自然老死。我们家生活也并不宽裕。我以前曾问过他们公司。说他们单位没有给遗孀拿生活费的说法。我是想通过法律来咨询一下看看他们公司这一说法是否成立。如果不成立。我又该按怎样的程序走
我父亲是抗日离休干部,现已去世。我母亲无工作,每月的生活补助是375元,请问这标准提高了吗?别省的标准已提高不少。请问你有这方面的文件吗?要江西省的才有用哦!谢谢!!!
我父亲46年参加工作,享受县团级待遇。2010年去世,我母亲没有工作,现已经84岁,体弱多病。我已经退休,退休金有限。身体也不好。请问我母亲这样情况有生活补贴吗?
我父亲是抗日离休干部,现已去世。我母亲无工作,每月的生活补助是375元,请问这标准提高了吗?别省的标准已提高不少。请问你有这方面的文件吗?要江西省的才有用哦!谢谢!!!
投标未能响应招标文件,公司要对相关员工进行处罚,有法律依据吗?
2010年11月投标工程未中标,理由是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被当做废标处理,该员工2011年后离职并向公司提出索赔,公司以该事件为由拒绝索赔,这样做有法律依据吗?员工必须承担这种过失吗?
我是上海徐汇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行政职务付科级、技术中级职称2006年退休人员,工龄38年。可是我的生活补贴费比2004年以前退休的普通清扫杂勤工(我管辖的部下,工龄30年)每年少近一万元。对于这种极不合理的现象,几年来,有关部门互相推诿,我投诉无门。请问我应该根据何种政策法规上诉?谢谢你们的帮助! 不平
大家好,我已离职,与公司之间有工资提成纠纷,劳动仲裁已下裁决书支持我的劳动提成请求。现在公司方面不服裁决已向法院上诉,我想问开庭时我是否还可以向法院提出反诉,追加其它的赔偿要求(仲裁期间未要求),涉及内容为:1.月工资2倍的赔偿金(因公司未及时发放工资)2.公司实行大小礼拜的周六上班加班费 (一年多时间)
2011年2月份进入这家公司,1-3个月后转正。三个月后转正了,签了一年合同二份,没有给我们。每次发工资都是领的现金,在工资条上签字,也不给我们工资条。现在我想要告他不给我交保险,我该去哪里投诉,收集什么资料?他开除我的话,我又该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