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李某等人得知朋友无辜被他人绑架、殴打,数小时,造成轻伤。 第二天,李某等5人赶到被绑架地点接被绑架的朋友。并殴打了绑匪,造成一人伤害至死亡、一人重伤。 实施殴打时,李某未动用棍棒、钢管、管制刀具,没有击打要害部位,且未造成重伤。(被害人死因:脑部受到重击,脑出血死亡。) 李某今年18周岁,是初次犯罪,犯罪后的表现良好。李某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良好。 犯罪动机:李某去接朋友,朋友被殴打数小时。(身体表面处处有伤。) 实施犯罪的目的:反打一顿。
同一个刑事案件我能同时委托两个不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吗,或者我在拘留阶段委托了一位律师,在逮捕和审判阶段能委托另一位律师吗?还是一个案件不管哪个阶段都只能委托同一个律师?
ABC抢劫至人死亡 A用木棍打中受害者头部 受害者驾驶摩托车经过B身边不远处倒下 B走过去用木棍打中受害者肩膀 C只负责放风事后也未分赃 A成年 BC案发时都未成年 并且 C只和A认识 和B互相不认识 C是A在作案当天下午叫去案发地后才知道要做什么事情的 B的父亲经人介绍 请了律师朱 律师费就是1W8 据说是签订了个什么委托书
被害都与对方发生纠纷,双方互相打架,致使被害方受伤抢救无效死亡,现在案子在公安局,说是等法医看检验报告,还说这几天比较忙,等忙完后给我们说案情,总感觉是公安部门在脱延时间,请问现在可以请律师介入吗,有没有实质性效果?? 这类案件公安局有没有可能收受对方的好处,然后给被害者家属说是案件取证困难或者侦查
你好,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我父亲和我阿姨就是后找的妈妈。 他们生活在一起3年, 但是没有登记。 但是我爸爸把房子过户给了我阿姨。 我阿姨不想和我爸爸在一起了。 有一天 她们闹了矛盾了,我阿姨就想跑 被我父亲察觉了,但是我父亲晚上上班。 又怕我阿姨跑了,就在我阿姨的饮料里放了。 一种安定剂的药,结果不小
各位律师: 我弟于2010.9月分左右,伙同6人盗窃公司私人电缆价值6万元钱。公司保安和库管等开门,进去盗取。我弟是初犯,现以刑事拘留,请问这样的判刑是怎么判刑的。请问6多元属于巨大还是较大数额。
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自行提起上诉吗?可以不请律师吗?一审法院会驳回当事人的上诉请求吗? 是当事人即被告人不服,被告人本人可以提起上诉吗?由于我爸爸是个冤案,可是家里就母女两个,经济有些紧张。一审法官不公正,我爸爸提起上诉能成功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