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從青島轉移到深圳的管辖权异议光有居委会开的居住一年以上证明,没有户籍证明,可不可以?裁定需要
离婚案件從青島轉移到深圳的管辖权异议光有居委会开的居住一年以上证明,没有户籍证明,可不可以?裁定需要多长时间?謝謝!
被告胡搅蛮缠说:“要是法庭判离就在法庭上自杀,法院就不敢判离”。原告有证据证明被告是过错方,请问是不是有一方说不离原告连续三次起诉法院也不强制判离婚? 原告有被告的录音,录音上说“宁愿离婚也不和相好的断绝来往”,还有打被告至轻微伤的证明,但是他在法庭上就说夫妻感情好没破裂,不离婚,要判离婚就自杀。这
离婚案件中工资花完了法院还判决花完的工资合理吗? 我们2008年8月18日领的结婚证,2010年5月分居,我2010年6月起诉法院不受理,她产下一个不足7月的早产儿,一天后死亡,法院说必须分娩一年后在起诉。他又没哺乳婴儿,离婚时住房公积金法院算到2011年6月,这合适么?
你好律师:我跟前夫离婚已经一年了,在这一年里,他经常打电话骚扰我,电话我已经录音了。电话的内容是上你家砸玻璃,杀你全家,给我毁容,不让我好过了等等!就在一个月多月前,他还撞死个人,撞人前跟我说看我给你弄死个人,让你看看我的厉害,14号他才出来。就在昨天晚上,我父母出门没在家。回来之后玻璃被他砸了。他就
五年前离婚,女儿两岁,当时他家里人种种恐吓,不给女方抚养权,说她奶奶可以抚养,无奈抚养权给于男方,女方时刻惦记女儿,经常回家看望。两年前孩子奶奶去世,她只好随爷爷生活,爸爸经常不管不问。女儿今已经七岁,女方看到女儿跟着男方没人管理,十分担心,想把抚养权要回来,请问以什么理由要合适?
男女双方均属二婚,年龄均在六十以上,结婚十年,感情一向很好,不知道现在男方为什么以感情不和向法院提出离婚,而且没有任何财产划分。我想了解一下,二婚后的共同财产有哪些?女方应该做出怎样的回应?目前牵扯到有一套房子,是在两个人好了之后,男方劝说女方卖给自己的女儿女婿的,这套房子该怎么处理?还有就是男方老
结婚一年多了,没有孩子,婚后女方在男方要求下放弃了婚前工作在家种地,男方在外做司机开车,经常出差,婚后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男方开始打女方,女方身上出现多处瘀伤,感情破裂,女方想跟男方协议离婚,而男方不肯,霸占女方嫁妆(包含一万余元的电器)还有女方陪送轿车一辆(登记的为男方姓名)。双方无法达成共识,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