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客户是一家手机公司,公司总经理柳某是实际投资人姚某聘请,在柳某任职期间(3~5月)向我公司采购手机电池1万只,货款72500元,已付款35000元,下欠37500元,5月底柳某被解雇,姚某担任总经理,6月份付款5000元,又向我公司采购电池6000只,货款41500元,前后总计下欠货款74000元(以上交易都有采购订单和送货单)。
我在淘宝买了一店铺,是两千买的,里面还有一千多也被提走了 现在被卖家找回,现在联系QQ 和电话都不回应 我有该淘宝店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支付宝交易号,请问我能到派出所报案 够不够诈骗立案标准
请问:失踪两天的情况下可以报案吗?失踪人身上有现金,遗留在家的手机上有一条银行汇款用的账号信息,信息上并未写明要汇款。报案的话,留下信息的人会被涉及到吗?
我曾经把游戏账号借给一个朋友玩,但是他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的号卖掉了。交易额为7800元。请问这算不算诈骗。由于他拿着我号的密保所以我没法提供网上的交易记录。而如果他能够提供密保则有证据证明他已经把号交易掉。现在已经找不到他了,是我的一个朋友。家庭住址可以确定到小区。请问我是不是应该报案,报案后我又应
因报案派出所不按程序处理却将受害人的店门封了还威胁房主让她们搬家不让她们住。
投诉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们好。我是***。这是一封关乎于我们一家人生存问题的一封信,还请您们认真对待。 我上告***新城派出所所长不作为,胡作为。妄图逼死我们一家人。新城派出所干警1622**胡作为。 ***公安局治安大队包庇巴楚县新城派出所,不认真负责,做事拖泥带水不处理问题。发生如此严重的问题还一拖再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