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四人均在A公司工作。 甲是公司法人,乙是公司总经理(实际负责人),丙是副总经理,丁是职员。 丙、丁先后从公司辞职,随后丁起诉A公司和丙,称在2年前一次外出公干中,丙以公司名义向他借了一笔款,并出具有丙签名、盖有公司公章的借条和汇款单作为证据。 甲、乙均表示从未知情该笔借款,而且当时公司银行对账单也未显示有相应汇款入账。公司财务也没有任何该借款发生的记录,相反,在该借条签订的日期前后一段时间内,公司账目显示有富余资金,不存在需要找员工借款的理由。 乙认为,丙作为公司高层人员,在外出公干中有私用公章的机会,但其出差结束后未向乙和公司财务报告借款,而丙、丁在接下来2年的时间内均未直接向乙提出过催还借款之事,直到辞职后方提出,并且在起诉前的内部协调中,乙称丙、丁对借款事宜的单独描述有出入,后来丙、丁又曾一起来公司催款,有合谋诈骗公司的嫌疑。 甲作为公司法人但并未实际参与管理工作,所以并不知情。丙、丁的最后通牒却直接发往甲处,乙由此认为丙、丁做贼心虚。 丙称在借款前曾向乙电话口头请示需要资金支持,得到乙“自行处理”的指令后方向丁借款。乙对此否认。 请问,丁胜诉的几率如何?是否又跟A公司(甲乙)反诉丙相关联?任何答疑解惑均不胜感激,谢谢。
甲欠乙80万元,乙起诉了甲,现在乙向法院申请执行,甲的资产财产在银行抵押,现在甲只有轿车二辆,但是这二辆车也向朋友抵押借款了,有借款协议,借款日期早于乙向法院起诉的日期,问法院可以执行该车辆吗? 抵押登记该怎样理解?
本人借钱给甲某20万元从商(甲某已民间融资数千万).甲某经营多个项目现因经营不善,只剩一与人合伙的挂靠乙建筑公司(该乙建筑公司只收取4%的管理费)承建的土建工程(甲某是一人与乙建筑公司签定的合同,在工地具体负责的又是其合伙人).本人多次催其还款,甲某一拖再拖明显一"老赖".我该如何通过法律来维护我的权力,拿
民间借贷案件中一个公司向多个自然人高息诱骗恶意借款,其没有还款能力,这种情况能否构成非法集资罪
民间借贷案件中一个公司向多个自然人高息诱骗恶意借款,其没有还款能力,这种情况能否构成非法集资罪。
2009年浙江省高院出台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导性意见》第十九条法律效力如何,请问在审判实例中有否运用?谢谢!
我借款给季某8W元,钟某作为连带责任担保的,后来季某因为集资诈骗罪被通缉线在逃,我起诉钟某承担连带担保责任,钟某以自己也是被骗要求先刑后民为由提出诉讼答辩,且法院也采纳了被告人的意见,中止审理案件了 我该通过什么途径继续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弟弟借钱时我是担保人,后来我弟弟出国了一直没有还这笔钱,债权人一直催后来我给他写了欠条内容是借了***元利息**** 借款人是弟弟担保人是我 后面也没有签署 也没有写明日起。后来债权人只把我起诉到法院没有把弟弟列为被告,我不知道怎么应诉 他是不是必须把弟弟列为被告起诉 还有他的借条上我没有签名字 只在内容中写
我与前女友恋爱4年,最近因感情不和分手,但女方要求赔偿,经过多次威胁逼迫,我无奈打了一张借条2万元,并注上第二天还款,之前还给她一万元,没收条,我始终没说不给她,只是叫她给我点时间,她不肯,在此期间她还指使他人砸了我两次车,最近她起诉我,说我在恋爱期间以做生意为由多次向她借款达6万元,说我拒绝归还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