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0年从国企因改制而下岗失业人员,当时我们咨询当地社保局我们的退休年龄是五十岁。现在社保局说我的档案里有会计记录,且会计工龄超过了总工龄的三分之一,又规定我们是五十五岁退休。合法吗?
我妈妈今年65岁,镇江人。年轻时是某服装厂的一名技术缝纫工。由于体制上升原厂变为大集体,78年左右厂又划规到了公社但工资待遇六不变,而且到年龄的还可享受退休待遇。但87年由于管理不善厂就倒闭了,同时到年龄的就办理了退休手续,我妈妈当时因年龄不到什么也没办就回家了。到92年时丹徒区劳动局又为三个人办了退休手续
我在信宜做公办教师时买过2年11个月的养老保险,作自动离职时已中断失效,在东莞的学校没有买,2010年咨询社保部门说超过退休年龄已不让买养老保险.我现在62岁还在一间已工作近十年民办学校上班.请网友法律人士指教解决养老问题.
我母亲已56岁了在下班回家的路上车祸死亡,车祸已经赔偿了;请问怎样才能拿到工伤赔偿?要走什么渠道?
江苏-常州 请问:我们厂在2007年破产,我参与了买断工龄,当时给的说法是在50岁可办理退休,但是现在好像政策有变,说是要在55岁才可以退休,为什么?请速回
我曾经是一名国企一线的女职工,因为改制而失业,我是63年的。现在想知道我什么年龄可以退休。为什么有的单体45岁就可以退休了呢?为什么有的人可以返还养老金,而我找了好几次都说没有政策呢?难道国家的政策是不连贯性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