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公司职员给公司造成损失后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以我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理由要求我强制退股,请问是否合法。
如果是他们开会修改章程呢?我是公司原始股2%,现在公司价值5000多万,如果退股我是原始股购买价格还是公司的2%
申请执行人是否要到法院去起诉出资股东为被告,起诉判决后才能进入强制执行吗
1.就是说:公司欠申请执行人生效的劳动仲裁万余元,现工商吊销营业执照了,哪申请执行是否得去法院重新起诉出资股东(全体)为被告,要求全体股东以个人财产清偿其债务? 2.可以直接向执行局在原有被执行方的公司基础上现追加全体出资股东为被执行方吗? 请真诚回答2问.
如果强制执行不了,是否申请执行人可以去找劳动局要求找老板或股东清偿
主要是被执行方银行没存款,不去工商年审(故意放弃年审)法院找不到公司,申请执行人收到中止执行的裁定后,是否可以去找劳动局要求找老板或股东清偿?
您好,公司有3个股东我是其中一个,现在要准备开股东大会表决一个事情的意见,我是否可以弃权? 还有就是我现在想退出公司,是否必须要通过其他两个股东同意才能退出? 想退出公司都有什么手续要办?
一年前,我和两朋友合伙投资开了个小店,一年来小店的利润都在14到16万元之间,现在其他的两个朋友要求我强制退股,请问这种情况,盈利中的小店股东被强制退股该如何补偿我的损失呢?退时仅是拿回本金吗?
我和朋友合伙投资开了个店,我占有店面49%的股份,一年来店的利润在30万元左右,现在合伙人要求我强制退股,请问这种情况,盈利中的店股东被强制退股该如何补偿我的损失呢?退时仅是拿回本金吗?固定资产应该怎么样清算?急求回复,谢谢!
我们是股份合作制企业,现在工商局登记的董事长,其任期到2003年8月末,但是其无限期自己延长董事长职务,而这些年没有召开过一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监事会,是否具有合法身份?
我是一个公司股东(30%),在09年5月法院已经判公司解散(我起诉的),但是一直没有清算,2009年11月国家高院出了关于清算公司的司法解释(当时我正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所以法院让我起诉强制清算,我在2010年元月又交了诉讼费,起诉强制清算,但是法院一直拖,现在要开庭了,可是法官确给我说这个官司打下去对我不利,叫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