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我小姨因她丈夫有外遇而暴露,感情破裂提出诉讼离婚,可发现其婚后经营创业攒下的钱全部被她老公取出转走了,现在她还要抚养她的儿子,可是共同财产如何才能查出呢?法院可以协助查处吗?
在离婚前男方将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现在法院已判决其买卖无效。在法律上规定是不分或少分财产,对这种行为不知法院具体按什么比例来分割财产呢?因为我想早点解脱,法院问我能做出多大的让步,我该怎么办?
去年11月已经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竟然拉来二十多人砸店,打人,连长辈都打,这前后不知道闹了多少次,去年腊月二十八还拿砖头砸门,现在第二次起诉,她说了不达到她的目的,她不签字!结婚前,她就是冲着家境好,是当地首富,只有一个儿子,当时有两个门面,后来经营不善关了一个,当初只见了一面就要订婚,刚订婚就要掌
张三夫妻共有在营运出租车,此车挂靠公司管理,其妻发现其有婚外情意欲离婚,恐其转移财产变卖出租车,请问具体法律程序如何保障女方的利益?
1、我老公现在正在使用以自有住房抵押的银行贷款一百万炒股,当初我就不答应,他声称炒股亏损他全额承担,为争取我的支持,他自愿在签出离婚协议书,说此住房将来出售他只要求三分之一(但炒股亏损由他全额承担未在其中书面注明);虽然有他的签字,但以我对他的了解,他随时都可能会要求更改协议内容; 2、因其原来炒股将
男方以双方感情不合起诉法院要求离婚,结婚期间他上班我在家带孩子,照顾老人,要离时他说工资是他的,房屋是老人,还有家里的果树收入也是老人家的,我没权去和他分。请问,这种情况我能怎么为自己争这份权益。生一女该归谁。
婚后我父母购买一处房产,完全由我父母出钱,但名字写在我妻子名下,现在我准备起诉离婚,请问房产能要回来吗?
律师好,我于1999年在深圳结婚,2003年购置一套85平商品房,按揭15年,署妻子名字。2005年与妻子感情不和,我遂到外地居住,2009年12月,妻子将该房以110万价格卖给他人,2010年2月完成过户,刚从交易中心查询得知。2011年5月妻子提起诉讼离婚,起诉书上说无共同财产。我该如何保护我的合法权益,妻子如果说房款已挥霍,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