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下:农村可耕地50年的权限,如果50年里用来建(制板厂) 承包期过后可恢复土地 使土地照样耕田,这样可以吗? 如果行?需要办什么证件和什么批文
在村里购买的土地来修厂房,房产证是企业用地,钢筋混泥土结构691平方,现在这个村要坼迁,我们的户口不是这个村的,是外地户口,现在我收到一张行政处理告知书,我想咨询一下,接下来我应该怎样处理。
当事人是现年81岁的老人,与丈夫长年分居,儿子3年前生病去世,留下2套农村房屋,生前欠下100多万的生意债,法院没收了这两套房,老人现住在其中一套房子的小屋内。现在政府要拆迁这个村,老人现住的这套房子也在拆迁范围内,房屋户主是其儿子,但老人户口是与丈夫一起在这个村的而且是与儿子分开的。现在大队书记说老人不
律师们好,我在农村的养父母(1岁到8岁期间代为抚养)打算把他们的自建房(只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赠与给我,我现在是城市户口,而我养父母没有亲生儿女,但有其他亲戚。 当然,我们愿意赡养他们,并愿意出资翻修现有房屋。 请问这种情况下,通过怎么样的方式才可以合法赠与呢?立遗嘱可以吗?
某企业要占用我家耕地用于工业生产使用 我想问下按照国家规定 怎么赔偿合理 2011年国家颁布最新相关法律规定了吗
关于农村土地宅基地兄弟之间的纠纷问题:以下简称(甲方为大哥,乙为小弟)
房屋使用权产证在1993年登记乙方的名字(该房产证是以前一所老瓦房,面积为54平方米),而土地证登记甲乙名字,土地的总面积达200多平方米。在20年前甲方的户口迁移到市区居住,也就是说非农村户口,那以前的老瓦房乙方在8年前就已经拆掉从中在该土地证的范围内在中间建立一所两层新楼房,在建设房子之前甲方也同意乙方在“
关于农村土地宅基地兄弟之间的纠纷问题:以下简称(甲方为大哥,乙为小弟)
房屋使用权产证在1993年登记乙方的名字(该房产证是以前一所老瓦房,面积为54平方米),而土地证登记甲乙名字,土地的总面积达200多平方米。在20年前甲方的户口迁移到市区居住,也就是说非农村户口,那以前的老瓦房乙方在8年前就已经拆掉从中在该土地证的范围内在中间建立一所两层新楼房,在建设房子之前甲方也同意乙方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