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诉讼。现在到了房产评估阶段。但我发现法院的和评估机构窜通。高额收取当事人评估费。先让我予交五千元。后来拿初稿的时候又让交三千多。说是按百分之1收取。另外院子里有个地动蘅评估三万多收取评估费1250元。这些都合理吗?有什么规定吗? ]法院的人拿个文件对我晃了一下说是按百分之1收取评估费。我也没看就和他吵了几句。 我主要想咨询一下如果投诉我占理吗?象我这种情况评估费该按多少交。有规定吗?另外我还想举报法院的和评估机构窜通可以吗?
主要是想咨询一下评估费的收取有没有一个标准或是大概在百分之多少范围内才合理。我已经交了。但是现在还让交。
医患双方申请了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法院技术鉴定室一个月了还没委托出去?对外委托有没有时间限制?我有什么办法,快点对外委托出去?
老父委托我代理民事诉讼,需亲去法院当面委托吗?写一份委托书,签名盖章,并由我带着他的身份证,法院能够受理委托吗?
RT:夫妻双方感情不合,离婚迫在眉捷,现在女方想委托律师,但不知道如何找律师,程序如何,起诉状又是如何写呢,女方现在在合肥地区,被告也是合肥地区,想寻求委托一名合肥地区的律师。
我诉楼上邻居漏水致我家财产受损,要求赔偿损失3万多,上周法院通知我垫付评估费由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评估,问题: 1.评估费如何收取,最后承担人是谁? 2.有些损失虽然在起诉书中列举了,但没计算在赔偿额中,评估时可以要求加上吗?(比如漏水时从我家多处电源开关往外流水,有照片为证,但起诉时没有计算更换电线
高品房质量纠纷案级鉴定立案三年多来,由于省级鉴定报告中存在严重的缺项和漏鉴,原告依据事实和相关法律多次向法庭提出重新鉴定和完善鉴定报告的请求,可法院不采纳,而后指定被告支付鉴定费,强行对涉案房进行一系列的鉴定和评估,想了却此案,请教各位:法院能这么做吗?合法吗?
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一份资产损失评估报告失去了委托人是否还可以做为法院判决依据?由于此评估报告属民事纠纷委托人是公安局出具的委托人,现经行政复议之后,公安部门主动做出了《资产评估委托方承诺函无效的决定》书。不过现在损失的物品现在已经处理完毕,无法再进行评估。而现在的评估报告又失去了委托人,那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