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在私人单位开翻斗车不慎受伤,医院鉴定是L1椎体爆裂性骨折并椎管狭窄,L1左侧横突骨折,下唇部粘膜挫伤,做了钢板固定手术,住院48天,老板要求我出院在家休养,但在我出事期间并没有帮我申请工伤鉴定,我没有和老板签订劳动合同,能证明我在那里做事的唯一证据也在老板手里,我没有办法拿到,现在我要自己去做工伤鉴定,伤亡人员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我该怎么弄到,没有这个我能自己申请伤残鉴定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后不给发工资和押金。我又没有有利证据该怎么办
2010年3月13日至2010年7月9日在店中上班,是个体经营商户,我在店中任导购一职,5月让我兼收银一职,7月又让我兼店中做账,原本是导购又让我收银和做账,本应有补助却未给我发放,工作量太大,我筋疲力尽,心理压力太大在工作量和工资不成正比的情况下7月我向老板提出辞职,他不同意,说我没有干够一年不批辞职,如果要走就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后不给发工资和押金,又没有有利证据该怎么办?
2010年3月13日至2010年7月9日在店中上班,是个体经营商户,我在店中任导购一职,5月让我兼收银一职,7月又让我兼店中做账,原本是导购又让我收银和做账,本应有补助却未给我发放,工作量太大,我筋疲力尽,心理压力太大在工作量和工资不成正比的情况下7月我向老板提出辞职,他不同意,说我没有干够一年不批辞职,如果要走就
2010年3月13日至2010年7月9日在店中上班,是个体经营商户,我在店中任导购一职,5月让我兼收银一职,7月又让我兼店中做账,原本是导购又让我收银和做账,本应有补助却未给我发放,工作量太大,我筋疲力尽,心理压力太大在工作量和工资不成正比的情况下7月我向老板提出辞职,他不同意,说我没有干够一年不批辞职,如果要走就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后不给工资和押金,没有有力证据该怎么办??
2010年3月13日至2010年7月9日在店中上班,是个体经营商户,我在店中任导购一职,5月让我兼收银一职,7月又让我兼店中做账,原本是导购又让我收银和做账,本应有补助却未给我发放,工作量太大,我筋疲力尽,心理压力太大在工作量和工资不成正比的情况下7月我向老板提出辞职,他不同意,说我没有干够一年不批辞职,如果要走就
2010年3月13日至2010年7月9日在店中上班,是个体经营商户,我在店中任导购一职,5月让我兼收银一职,7月又让我兼店中做账,原本是导购又让我收银和做账,本应有补助却未给我发放,工作量太大,我筋疲力尽,心理压力太大在工作量和工资不成正比的情况下7月我向老板提出辞职,他不同意,说我没有干够一年不批辞职,如果要走就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后不给工资和押金,没有有力证据该怎么办??
2010年3月13日至2010年7月9日在店中上班,是个体经营商户,我在店中任导购一职,5月让我兼收银一职,7月又让我兼店中做账,原本是导购又让我收银和做账,本应有补助却未给我发放,工作量太大,我筋疲力尽,心理压力太大在工作量和工资不成正比的情况下7月我向老板提出辞职,他不同意,说我没有干够一年不批辞职,如果要走就
一个星期前,我朋友的岳父,在蓬莱码头干装卸工,在干活的时候不小心从车上掉下来当场死亡,没有签订合同,他跟那个老板干了十几年了,出事以后,他不承认是它的工人,还没人证明和他是雇主关系,请问律师这应该怎么办。谢谢
我是一个工厂的炊事员,2010年4月2日进厂到现在10月9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当时讲好月薪1000元。都做了半年了。只拿了4个月工资,9日去领第5个月工资时却要扣生活费 。这在面试的时候没有说过,而且在这之前都没有通知过我。这该扣吗? 现在我想不做了,可以得到那些赔付? 前一个月厂里身体体检都是正常。现在得了病,
我是一个工厂的炊事员,2010年4月2日进厂到现在10月9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当时讲好月薪1000元。都做了半年了。只拿了4个月工资,9日去领第5个月工资时却要扣生活费 。这在面试的时候没有说过,而且在这之前都没有通知过我。这该扣吗? 现在我想不做了,可以得到那些赔付? 前一个月厂里身体体检都是正常。现在得了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