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我家盖房子,房子后边是个大垃圾坑,我们又花了750元钱往后买了七米地的使用权(而村里2005年登记土地使用面积每家统一按200平米登记,最北边的四米没给登记,但我到土地站问了,旧证上属于自己的但没登记上的可以由自己临时使用,但其他人不能随便占用),可是今年有人想将我家买的四米地当做村集体共同道路使用,到底这块地归谁所有?
在网上认识一个人,刚开始接触这人还可以,后来感觉这人人品有问题,所以不想再联系,但是他通过公安局知道了我的信息,跑到我家去闹事,请问公安局有权把身份证上的信息透露给别人吗? 请问,我应该通过什么样的方式维护我的权益? 我还想咨询一下,我可不可以先起诉他?应该以什么理由起诉他呢?谢谢!
别人在属于我们集体的土地陆续建房,我们有权,并能拿回属于的财产吗?
政府,国土局国家资源局共同签证,将属于我们的山岭批给人建永久性住房。村民任何人都不知道的情况下,眼见自己的地被人建了一栋又一栋豪华住宅。村民要求政府处理,无果,甚至根本不予理睬,蒙骗、恐吓村民。我们不懂法律,只是知道那是属于自己的东西正在被人夺走。渴求法律保护,怎样才能拿回属于自己的财产?
我自己承包的河堆被别人栽了树,由于河堆滩面有坑,为了整平地面,我把树给毁几棵,结果在我承包地上栽树的人还让我赔钱,甚至还叫我把他栽树的地方恢复原来那样,请问我有权收回我的承包地吗?
当时使用了别人的公积金买房,买完后再对方的同意之下已将房产过户至自己名下,房产证上已无他人,现在对方翻脸要求归还公积金,并不于承认我还给他的部分钱款(因为比较熟,一笔笔的还款没有签下字条,一心想把他的公积金还上),请问我该如何保护自己?对方有权拿回公积金吗?
我家有个老房子,已经是塌了的(算是一片废区),因为村长说那块地不能建房,要被政府使用,所以我们家才没有重建,可后来,隔壁邻居没经过村委同意就新建了房子,还占了我们那块地的一半,我们双方都没有房产证的,只是因为以前那块地一直是我们使用的,家里老人总为这事请烦心,问怎么通过法律拿回?
有个业主长期不在家,也没有交车位费,物业将车位给别人,并交了车位费,现在原业主回来了,他想要回以前的车位。说我们物业应该通知他,y
申请电信的外网,之后通过技术共享给别人使用,之后收取少量的月租费用,这种情况是否违法?是否可行?申请外网的时候电信没有明文规定不允许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