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榕城椟松乡埔上村的,我的亲戚有一个叫郑文华的,6年前把妻子和儿子女儿赶出家门,冤枉妻子和儿子乱伦发生性关系,很看不过,6年来他从没有履行过为人父母的责任,对子女的衣食住行都不闻不问,6年前他儿子才初二,因为不懂法律不知怎么起诉他,以前他经常打骂他妻子和子女,发生家庭暴力,现在他儿子09年考上了一批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因为学校检查登记时,发现他家里有房产,不给他贷款,现在他们母子在外贫困交加,又交不起学费,以前他法律意识差,靠暑假之类打工赚钱交学费,现在物价贵了,大学学费虽然几千块,但对于还在读书的儿子和月薪只有600的母亲来说,是很难支付的,而且他们现在没房没积蓄,全部的房产和积蓄都被郑文化霸占着,我跟他儿子的朋友很要好,真的很生气,他是不会做出这种违背伦理的事情的,这样的父亲猪狗不如,我在网上找到你的信息,希望他暑假回来能够告他父亲,咨询下林律师看,该怎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现在他们母子回家若被郑文华看见,他会辱骂他们母子,甚至对他们施舍暴力,不允许他们进家门 请问郑文华是否违反了婚姻法中的遗弃家庭成员?该以什么罪名起诉他。
我和老公结婚8年,儿子7岁。婚后一直和父母,妹妹(妹夫及儿子),弟弟全家住在一起。因为房子是父母修的,所以家里的一切都是父母说了算(招上门女婿,不分家,我们每月的工资都要交给父母管)。住在大家庭里,没有任何自己的私人空间,生活一直很压抑不开心,但老公什么都听父母的,我为了儿子一直都忍了。我娘家就只有一
2004年12月29日和前夫生育一子,于2007年6月和前夫离婚。离婚后发现前夫在2006年6月18日和她人育有一女。现他们三人一起生活,但没有结婚。前夫认为只要没有亲子鉴定的证据就没有办法证实他的婚外生女事实。请问真的没有办法证明吗,而且前夫是公务员。
我现在结婚一年半,我现在又一个女孩八个月,我的户口和孩子的户口都在女方家,现在由于双方生活过不下去,双方同意离婚。请问下,孩子抚养权归谁,离婚的话怎么赔偿的问题。请各位律师帮我解答下,谢谢!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给我们夫妻居住,房证是我父亲的,买的二手房,办房证前与卖房一方的买卖协议是我签的。现在婚姻发生纠纷,男方以协议是我签的,婚后夫妻一方签定的属于二人共同为理由,强行说是我们二人买的房,要求分割房产,这成立吗?(当时的协议与卖房人打的收据现在被男方握在手里了)
我结婚才半年多,就和我老公闹离婚。我和他在结婚之前就没有真正的谈过,就是父母包办的,我跟他结婚之后,才发现我们俩根本就不适合,他脾气不好,动不动久发脾气。我跟他一点感情都没有,我很后悔自己没有好好的对待我的婚姻,我现在想和他离婚,但是他要求我赔偿他的所有损失(就是他在我身上花的所有钱)。我要不要赔偿
离婚由男方以婚姻不和提出,女方现在有5个月身孕,男方染上赌博的恶习,男方手写离婚协议书声称所有财产(贷款的80平米的房子)归女方所有,请问房子虽然归女方所有,但每月的还款怎么办?女方是不是应该依靠法律武器要求男方赔偿损失费?该做什么要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