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父母包办婚姻,嫁了个不爱的人,很痛苦,始终无法接受爱上他,刚订婚觉得对方挺不错,有同房过几次,由于相处后,发现对方不是自己所爱的,在农村不让退婚说名誉很重要什么的。后来结婚半年都没同房过,他还打了我,我也有咬过他,但是都是处于反抗状态我才这样做,现在对方家人都知道我心没有在他,不想和他生活,现在对方要我赔名誉费,我们就办了酒席,结婚证什么的都没有,要求我赔他三四十万,要赔那么多吗?
当事人是现年81岁的老人,与丈夫长年分居,儿子3年前生病去世,留下2套农村房屋,生前欠下100多万的生意债,法院没收了这两套房,老人现住在其中一套房子的小屋内。现在政府要拆迁这个村,老人现住的这套房子也在拆迁范围内,房屋户主是其儿子,但老人户口是与丈夫一起在这个村的而且是与儿子分开的。现在大队书记说老人不
律师们好,我在农村的养父母(1岁到8岁期间代为抚养)打算把他们的自建房(只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赠与给我,我现在是城市户口,而我养父母没有亲生儿女,但有其他亲戚。 当然,我们愿意赡养他们,并愿意出资翻修现有房屋。 请问这种情况下,通过怎么样的方式才可以合法赠与呢?立遗嘱可以吗?
我是一名外地人,我的老公是扬州郊区人,他是独子,所以我们当时结婚时就没跟他家要彩礼也没要求变更房屋产权(现在产权还是他父母的),他父母也口头赠与把楼上的房屋作为我们的结婚住房给我们了,婚后我们一直很好,我老公想自己开店我就跟娘家借钱给他开店,自那以后他就有了很多的情人,我就劝他远离情人,他不但不听还
某企业要占用我家耕地用于工业生产使用 我想问下按照国家规定 怎么赔偿合理 2011年国家颁布最新相关法律规定了吗
您好!我有一个问题咨询您,请您尽快帮忙解决,谢谢!!问题是这样的,1997年我哥从老家益阳帮到长沙县的一个农村里,当时将他的户口也帮了过去,并在2007年经政府批准建了房子,为了帮我,他在2008年把已建好的房子给一半给我,并写下一份简易的给予书给我,请问这样的房子能作给予公证吗?如果能公证,请问需要些什么手续
关于农村土地宅基地兄弟之间的纠纷问题:以下简称(甲方为大哥,乙为小弟)
房屋使用权产证在1993年登记乙方的名字(该房产证是以前一所老瓦房,面积为54平方米),而土地证登记甲乙名字,土地的总面积达200多平方米。在20年前甲方的户口迁移到市区居住,也就是说非农村户口,那以前的老瓦房乙方在8年前就已经拆掉从中在该土地证的范围内在中间建立一所两层新楼房,在建设房子之前甲方也同意乙方在“
关于农村土地宅基地兄弟之间的纠纷问题:以下简称(甲方为大哥,乙为小弟)
房屋使用权产证在1993年登记乙方的名字(该房产证是以前一所老瓦房,面积为54平方米),而土地证登记甲乙名字,土地的总面积达200多平方米。在20年前甲方的户口迁移到市区居住,也就是说非农村户口,那以前的老瓦房乙方在8年前就已经拆掉从中在该土地证的范围内在中间建立一所两层新楼房,在建设房子之前甲方也同意乙方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