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七十年代的职工宿舍,院子里自行搭建的柴间一间,我的购买合同上写有“柴间一间(只有使用权)”,但是楼上有套房子的房主一直占用这间柴间,理由是她用了10年而且都是她在用,院子里邻居都知道这是她柴间,而且她的房子与我的房子是同个卖主,柴间是卖主搭建的,当年这个卖主同意给她用的。我要如何拿回这间柴间的使用权呢?(备注:楼上的房主经证实没有任何文字证据,另有这间柴间可能是违章建筑)
1、没有和生产队签订合同,无土地使用证,但是耕种超过23年(目前仍在耕种中),请问我家能否补办承包合同,是否有优先权? 2、集体小组中的领导成员也多人开坑荒地多达10多20亩,但是由于有权势,却不被收回,请问是否合法? 3、假如该地被征用,我家是否有土地补偿?如果收回集体小组所有,该补偿金是按人头分配给集体
只有使用权的公房的闲置时间如何介定?我星期六回去住一晚算闲置吗?
我有一间只有使用权的公房,由于工作关系,较少回去住,只有星期六偶尔回去住.现有一表姐住(户口在此).现有人告闲置.我应如何处理?
我是2005年5月租赁某村委17亩山地,期限30年,终止日期是2034/8/30,由于国家修建铁路需征用那17亩的山地,补偿方式是每亩7400元,现在已拨款到村委,但村委迟迟不给予发放,这不是侵犯了我的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吗?那林地使用权权利人与林地所有权权利人之间怎样享受补偿金呢?
甲方在未经公司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一公司的商标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使用,现在公司不承认乙方,必须由甲方亲自出面办相关装让手续,但甲方不出面,乙方就得不到相关的保障,请问甲方有权利这样做吗?乙方该如何给自己维权?
我和父母于2006年9月26分户的,由于住房紧张申请建房。园区领导给予我的答复是我父母还有我的弟弟已经将老房子的宅基使用权转让给我了。他们已分别拿了一套公房。他们的转让合法吗?我无任何这方面的相关手续和证明。我该怎么办。
租住合同期内,维修地面期间使用权归房主吗?拖延工时如何讨要补偿?
我方因做生意租用一家企业活动板房,合同期内因地面塌陷需要维修,维修期间厂方口头承诺10天完工,后因种种原因拖延1个月未完成。我方要求厂方停止维修或给个说法,厂方领导出面,声称维修期间要求我们交出钥匙,并对工程进度给予垄断,告知我方无权过问,原因是他们修的是他们的房子。我方与其理论,厂方便以退房不再承租
我买的商品房1层,开发商承诺有4米宽的院子,只有使用权,如何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