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包村级闲置场地并缴纳了40年的承包金,现在镇政府要征收土地使用税,本人是否还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由于工作需要,我公司租用了A公司的一块土地.我们没有土地使用证.每年我们付给A公司租金.连租3年.但是在合同上没有涉及谁交土地使用税的问题?上网收了收,也是众说纷纭.相关法律好像是: 1)国税地[1988]15号第四条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
大家好,我是城镇户口,想到农村种一块地,请问以什么方式(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最为保险,特别是土地到期、被征用时,尽可能避免纠纷。在签订合同时注意哪些方面。
我,女,安徽桐城市新渡镇凤凰村村民。经历二次不幸婚姻后,我现在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只好带着二个年幼的孩子迁回娘家,在调整承包地时,可是村民小组长不仅拒绝分配土地给我,还暴力收回了我娘家仅有一亩田。 村民小组组长拒绝我的理由: 1、两年前迁回户口时,我曾作过“不找生产队麻烦”的承诺。 2、我是出嫁姑娘
我家在黑龙江哈尔滨通河县一农村,有30亩地转包给了邻村。转包期限是200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0日,共23年。转包金才共4万元。平均每年才1739.13元。但这份转包合同是我母亲在我父亲出国不在家时被承包人忽悠代签的。合同上村委和镇都有盖章。后来我父亲知道以后想把这份合同撤销,不知可否?原因是:1)转包费低得离谱;2
对方2004年与村民签了租凭责任山合同,内容为8亩茶山地,时间为50年,还写了可以转租,转包。但不能出售。村委也盖了章。别的也写了很清楚,这样一份合同,对方在2006年与我写了一份转让合同,连同原合同,一同给了我。请问这样做合法吗?这样不行的话,转包又因该怎样做。
我1997年承包了我们村十几户农民的土地,当时合同约定,土地承包权归我所有,而且我拿到了98年政府发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证,以前因为要缴纳上交款,所以没有人要回,现在由于国家有了补贴,十几户农户联合想要回土地经营权,我需要归还吗?
我是一名务农,在05年承包年租金一万元的鱼塘,其后,村民小组将邻近鱼塘卖给开发商开工厂。开发商将其土地回填,在06年5月28日,一场暴雨致使回填土大量落入我的鱼塘中,导致大量鱼死亡,造成几万元损失,我多次向村民小组反映,村民小组长不但不予理会,并将我告上法庭,于是,其后几年我没有交鱼塘租金,村民小组长就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