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店转让,货架带尾货共计5000元,写有欠条“……欠货款5000元……”,但现在他已经营业4天了,欠款迟迟要不回。今天在小店旁边又开了个同样的新店,他不干了,说货还是我的,不给还钱,我拒绝接受。能打赢官司吗?我应该怎样辩解?
您好! 想向您咨询下面这个事件: 我将一批货物放在一个烟酒店中代销,但几天前该店被转让。接手的人声称转让时前店主说所有货物都是现金进货,而他已向前店主付过所有的货款,因此我没有取回未售出货物的权利。 我看他们的转让协议上有:“店内所有货物合计10万元”的条款。 请问: 这种情况我
我们厂是04年改制为股份制,今年6月董事长私自转让然后开股东大会,大伙一致不同意。后来他又分别找个人谈。现在有一部分人给10万元+股本走人,还有一部人内退。他这样做违法吗?怎样才能维护我们小股东的权益?哪个部门能管理我们这种企业?
我是济南市居民,我父亲是参加的福利分房,我母亲没有工作,房产证是我父亲的名字,我父亲已经去世多年,房屋一直是我母亲单独居住,现在我母亲想把房屋转到我的名下,不知道怎么办理?请帮解答。 我还有一个哥哥一个弟弟,他们都同意我母亲的建议把房产转到我的名下。
一套公房,即教师公寓公房,当时分配房子时候甲教师 出资7000,对于学校不交租金,甲教师也不向学校要求利息。学校将住房使用权交付甲教师,并留下“借资”字据。之后,甲教师在校外购置一套房子,于是将校内的公房与校内乙教师协商如下:乙教师交付7000元给甲教师,甲教师将原学校出具字据与住房钥匙交付乙教师。现甲教师
有一套刚建好的毛胚新房,刘女士已经向开发商购买,并已签合同,开发商承诺2012年底拿到房产证。如今刘女士要将房屋转卖给我,我购买之前要注意什么???以便对将来三方之间有谁反悔的关系。以防我拿不到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