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A中介先看了一套房,然后在B中介也看了同一套房,然后B中介让我签了一份看房确认书,当时时间比较急,没有看上面写的是什么内容(就是规定说在一年之内自己和自己的亲朋好友不能私自和房主去交易 或者和第二家中介去交易该房子),就签字了,该确认书只有一份,当时也没有给我带走,后来我和A中介签订了买房的合同,B中介打电话告诉我说我违约了,要起诉我,让我赔偿!我想问下现在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我有二个一居室,想买一套三居的,再卖掉一个一居的,因为现在两套房中都有人居住,只有买完装修好住进去了才能卖一居的,请问在北京我该怎么办?
合同中第四条“付款方式”中,写道第二次缴款时间为5月21日,我于6月1日将二季度房租交齐,中介接受并开具收据。6月2日他们打电话告知我违约,要缴纳2000元(两个月房租)的违约金。后来我说交不上,他们说那就交几百元滞纳金。但是,我与中介签订的合同中,未提及关于违约金和滞纳金如何支付的问题。希望知道,我是否需要
您好,两年前在开发商的员工协商下买了一套90平方米商品房(正在拆了重建未完工),开发商的员工直接用新房产合同签我的名字,也在房管局盖好了公章了。开了不动产的正式发票给我了。我和拆迁户也立了双方字据。付清所有的钱。现在开发商要办房产证了,打电话来说,办房产证要先办以前拆迁户的名字,才可以转我的名字,怎么
从中介那看到一个三联单,在签订金合约的时候,三联单的主人并没有来,在中介那里看到了三联单主人的身份证和房产证等手续,而在签定金合约的时候中介写的是甲方(为三联单主人)的身份证和乙方(我自己的),中介在合约上没有任何提现。想问这样可以吗? 看中介的意思好像是想从三联单更名钱中收到好处
律师您好!我与中介2010年10月签订为期一年的房租租住合同,到11年10月到期,本月交最后一个季度的房租,几个月以前那家中介公司已经不存在了,倒闭了,只有一个人负责收房租,我有一个月的房租压在中介那,现在的问题是我怕交完房租我就再也找不到他们要押金了,而且合同规定任何情况下不准以押金冲抵房租,这种情况下,这
最近想换房,跑了几个中介看房,其中一个中介说能够买到那种动迁组手里的房子,直接签动迁协议,产权直接写自己的名字。不知道这种事情是否是真的,而且是否合法呢? 如果要买这样的房子有什么样的风险吗?
老问题了:结婚前,女方要求男方婚前买套房,不公证的情况下有法律效应,财产该是谁的?
因为男方离异,故女方在婚前提出,男方一次性付清全款买套商品房,作为新婚房,房产证写女方的名字,之后再打结婚证,这样,婚前不用公证,有法律效应、国家承认的、就是女方个人的婚前财产咯?与男方的前孩子无关了?也不会因为遗产等问题牵扯到前妻和前孩子?这个女方的个人财产以后可以过户给其亲生子女吗?都是合法的?
房子一直委托中介代租,租客从05年到2011年租了6年,第一年租金由中介打在我账上,后每一年的租金由我自己收,押金一直都押在中介。今年不续租了,回去看房屋的地板砖损坏严重,几面墙壁被水彩笔划得体无完肤。找中介协商,现在中介一概不理,说时间长了与他毫无关系,押金是租客拿条子找他他才退,跟我们房东都没关系。请
因社保限制问题,我哥以借用我的名义在深圳买了一套房子并办理了住房按揭贷款。若后续我自己要买房时,将房子以赠与方式过户给我哥。请问:1.过户时能否住房按揭也能一起转到他名下;2.赠与方式过户与普通二手房买卖过户在税费方面会有什么优惠;3.过户完成之后我再买房时,应算是一套房还是二套房。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