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女方结婚后生有一女,后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但因女方患精神方面疾病,第一次去民政局时,工作人员未准予办理离婚,后双方私下商量达成协议:男方给予女方经济补偿,女方同意向民政局隐瞒其有精神疾病一事,两人成功拿到离婚证,请问此种情况离婚是否有效?若日后男方无证据证明是女方自愿故意隐瞒其病才成功离婚,二人离婚是否无效?
若日后女方否认自己当初是自愿隐瞒有神经病一事,而男方又无法举证呢?
另外,离婚时,男方自动放弃了女方对小孩的抚养义务,若日后小孩发生某些事情(请告状小孩成年和未成年2种情况),男方无法独立承担费用时,可否找女方共同负担?
为了出国,我与丈夫协议离婚,财产归丈夫,子女归我。之后丈夫写了一份承诺现有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这十多年我每月都是1000元寄钱给他用。现在感情破裂,我能否分得协议离婚前的财产。
我今年31岁!是18从老家到浙江临海!后无知结婚!在婚姻登记的时候用贺珍(真名贺小珍)虚假年纪22(实际年龄19)结婚,现在想离婚但是不知道这样的婚姻是否有效!我该咋离婚!
我朋友老公有外遇,孩子归女方,双方有一处房产,并签有离婚协议书,请问双方签的这种协议书在法院是否有效,需不需要进行公证,我朋友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到伤害
我和前夫离婚,房子判给我,我们写了协议没有去公正和过户,那房产是否长期有效? 1.我们写的协议是否长期有效? 2.房屋产权归我吗?
律师:您好!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我和老公在89年结婚,当时没有领证,到现在也没有领,可是,我们现在的婚姻出了问题,老公和别人同居去了,后来我和他签了离婚协议,是被迫的,没有分财产,现在白天我们还是生活在一起,现在已经快3年了,请问,我们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这样的离婚有效吗?如果无效,他算重婚吗?需要去
女方卖掉了婚前的一处房产,用于购买婚后丈夫单位的集资房。还未取得房产证期间,丈夫背着女方私自卖掉了该房(和买方签的卖房合同),待女方发现后,丈夫已用于购买彩票花光。后来,在双方朋友的见证下,丈夫写了一份40万的借条给女方,承诺还款(双方朋友也做为证人在借条上面签了字)。现在双方准备离婚。请问这样的借条
我与前夫四年前离婚,现在女方因身体原因要求变更抚养权,前夫已同意,并在抚养权变更协议书上签字,请问此协议是否有效,孩子户口从我这儿迁出需要什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