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我们村以县上的名义在搞(工业园区)现将上下2个村的耕地山林都化为征用范围正在大兴土木.对2个村农民的安置补偿都没有很合理的方案.全村的户籍都变成非农业户口在吃什么低保.想请问一下这样大规模的征用耕地,需要那一级国土资源局才可以批呢?这样大规模的征用耕地合法吗?
你好!我是北川县安昌镇的.我们村有一片土地被驾校看上用来修校区,可是,是以政府的名义征用的.请问这种征用方式合法吗? 我们这里有的村民家里的土地已经用来修房子等占完了,另外,还有一部分人,有户口,没土地.我们从分到至今一直用作耕种.现在补偿又怎么分配呢?那些没有土地的人和土地已经占用的人可以分到补偿吗? 我们有承
某单位与我村于93年经双方协议将50亩耕征用,其用途为建厂,并签订50年的征用合同。96年因工厂效益不好倒闭,此土的就一直荒废至今。另:某单位是2004年才补办了相关土地使用手续,向这种情况他们的程序是否合法?请问我们村民有没有权力将土地收回进行还耕?
问:(一)农村土地征用村里是否有权利将土地重新分配且可获得分配的人由村及生产小组随便确定一个时间段? (二)在村民未搞清此方法的前提下叫村民签字,这样的一份决议是否有效(未全部签字)? (三)如果上述为不合法,是否有法律明文作为依据? (四)请律师帮下忙快点回复我的问题急用,尽量详细一点!谢谢!!!
老师你好,我想咨询下,我们农村的土地要用来建厂征用,政府以建设新农村的名义和标准进行拆迁重置,这样合理吗? 通俗的说就是拿我们村原有的土地卖给建厂,然后对被拆迁户已新农村建设的标准来补偿。
老师你好,我想咨询下,我们农村的土地要用来建厂征用,政府以建设新农村的名义和标准进行拆迁重置,这样合理吗? 通俗的说就是拿我们村原有的土地卖给建厂,然后对被拆迁户已新农村建设的标准来补偿。
我们是农村居民,住的房子是宅基地,我爷爷(已去世)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伯父,大姑和我爸爸(已去世),当时爷爷去世时没有分配遗产,目前虽然住的房子是我伯父家和我们家分两边,各180平,(其中180平是原来的宅基地,另外180平是80年代初申请的自建房,两家各占一半)后来办理新地契时,伯父办理的,但是全部的地契
2011年,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度尾镇度峰村集体有一块土地出售给一房产商。7月份村集体得 到总资金三百多万元,可在分配人均上面。某些村干部中饱私囊不合理分配,完全只是按照自 己本人的意愿来分配,只要是和村干部有关系,就可以多分得赔偿金。有些人员并未在在本地 居住并且没有落户在村里,只是和本地的男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