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成都教的社保,我老家是河北的,今年3月份我在老家生的小孩,进行了异地生产,月连工资都没有了吗?剖腹产 医院原始票据遗失了, 社保局说只有原件才能领到津贴,我可不可以不要医疗报销,只要生育津贴,我的社保白交了吗? 这三个月连基本工资都领不到吗?
2009年我生孩子请了4个半月产假,期间公司给我发放了工资,另外我还从社保处领取了生育津贴,现在公司让我退还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请问,我必须归还么?
我08年12月到某单位上班,单位给正常缴纳生育保险,09年的9月份怀孕,10年的6月剖腹产一女婴。因为我属于晚育(84年1月12日生日),并且是独生子女,正常产假应该是半年,但是单位只给了我3个月的产假,每个月产假工资是670,共计给了3个月,合计2010元,产后6个月,医保中心正常给了我生育津贴,但是单位说这笔钱不能给我
2010年11月顺产的宝宝,当时出院时用社保卡结的帐,直接划卡生育险就报销了。发票没拿。后听说有90天产假的钱,一部分打在社保卡上,另一部分打入公司账户。社保卡上的八百五十多元我已经领到了,可产假或者说生育津贴公司却一直说没有看到,我打电话咨询说只要出院时刷过社保卡就不用去哪里申报,只要等公司发下来就行了。
我老婆和我结婚之前和他前夫有一孩子(孩子在男方),现在我们又有一小孩,是迫腹产,我们属于晚婚晚育也有独生证,按规定我们应该可以领四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前几天我们去领生育津贴时社保所只让我们领三个半月的生育津贴,说我老婆已有一小孩,不能领四个半月的津贴,请问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