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了别人一笔钱,借条上是写“2009年前还清”,那请问我现在是否还在诉讼期?这个“前”字在法律上是否包含本数?
原告(企业)说:被告(个人)向我借款,我有借款协议的复印件。 被告说:我承认有这笔款项,但这是往来款,并非借款。有借款的话应该有正式的借款协议书。 于是一审支持被告。 上诉后,原告称银行工作人员可以证明他们核对过借款协议书原件。而被告对往来款的用途并无说明。 银行工作人员证明了这一点。 二审支持原告
我父亲早在95和97年借款2次因没有能力偿还,上次被起诉好像是7、8年前的事儿了,当时法院到家里来封门还拿走了不少东西,包括我们家的猪也拉走了。现在又被起诉,不是说起诉时效只有2年吗?能多次起诉?还有本金是19000多,现在算了24000的利,还说按原利息算的话就是67000多的利,请问这样是否全合理,应该怎麽应诉。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关于民事借款纠纷的问题,首先我给XX人借款XX元,有写借条,可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可我现在想要用这笔钱,却找不到他本人,包括他身边的朋友,他不是北京人,户口在黑龙江,他母亲在北京租房子,我询问过他母亲以及去他母亲的住所。可是也是找不到人,然后这个人我也有所了解,应该是没有能力来还我这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对贷款人的支付和清偿义务,是否已经包含支付利息,偿还本金义务。
第十一条第一款是否已经包含支付利息,偿还本金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 下列事项之一即构成或视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违约事件: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对贷款人的支付和清偿义务;
公司转让后快两年,收到法庭传票,之前公司的股东和发生因在转让前的业务发生纠纷,转让后的法人是否应上庭应诉?和是否应承担责任?转让时做了股权转让公正
我村546名选民起诉村委会违法订立集体林场承包合同(选民共计880名),法院核实完了群众的手印和口头供述,至今15天了连受理通知书都没给,还说让被告核对10天群众人名,法院的做法对吗?
本人在1995年借3000元款给到徐某,当时在借款中立了借据,借据内容阐述在1995年农历7月28号前还钱,利息按照3%给,否则超期按每天增加壹拾元罚款计算。借据中有借款人的签字及证明人签字。一直以来借款人都以无能力还钱为理由,到今2010年才还款本金3000元。请问区律师现超期按每天增加壹拾元罚款计算能否追回?此事件能否
民事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民族:、籍贯:、职务:、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告:姓名:、性别:、民族:、籍贯:、职务:、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归还向原告所借的人民币陆万元整。 2、要求被告支付给原告约定的借款利息人民
现在人家借我20万还给我买了个车也是20万,但现在要我换说要告我,但是借钱没有打借据,车也是我办理的手续在我名下,但是人家是某县机关副局长,请问人家告赢的几率大吗? 书面的证据是没有的,都是口头上说的,现在人家就是以诈骗的名义要告我,请问我胜诉的几率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