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1960年去世,1969年我父亲盖了一间砖窑,1977年我父亲买了一间土窑,1992年办理土地使用证共三间窑洞写的奶奶姓名,1998年奶奶去世,奶奶在世赡养,死后都是我父母一人负担,一直由父母亲居住,在2009年村拆迁通过村镇两级调委会达成协议,三间窑洞都归我父母继承,于今年6月30日我叔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叔叔是否可以继承。
10年前,母亲跟其场子签了合同,租赁了5299米土地用于养殖。2年前母亲去世,场子以合同乙方死亡为由,要终止合同,后来一直未果。然后我们想继续承包,场子说没有权利,不给过户。然后还不让我们在土地上养殖,种植。一直拖了2年。今年我们那里要动迁,农场找了我们谈了几次,又说我们有权利继承,但是2年一直没能签上合同
爷爷已去世。父亲退休,请问我父亲是否可以非转农回村继承承包的土地和在宅基地上翻修房子居住?
父亲是入赘过来的,母亲已经不在,而在母亲去世之后父亲从来没有履行赡养的责任以及抚养的责任,我从小跟着我的小姑姑长大,现在我已经嫁人,不过户口并未迁出。爷爷几年前过世,奶奶的身体也越来越差,所以我想咨询一下土地使用权继承的问题。 爷爷奶奶的养老送终也是我小姑姑承担的
您好,我叔叔是台湾公民,去世时没有立遗嘱,也无配偶子女,我父亲也已去世,请问我能继承他在台湾的遗产吗?我母亲呢?
您好,我贾峰男25岁未婚。我爷爷三个儿子(老三为低能儿)一个女儿,我爸爸是长子,爷爷奶奶生前已经在有公证人的情况下书面写下死后老三由我父亲抚养,及老三的房租(现已经升值)财产由我父亲继承,可是我父亲得了脑出血(得病时爷爷奶奶还健在),已经丧失劳动能力,这种情况下,我姑姑要求换抚养人由她或者我二叔叔抚养
我姑有一养女1988年通过公证处公证过的关系,此女姓刘,目的是给刘调动工作,因为刘的生母和我姑是一个单位的同事,就找到了我姑,我姑没有儿女,在当时是可以以这个理由调动工作的,刘某20岁,公证书上写着随我姑姓的名字,但直到现在刘某从没有在任何证件上写哪个名字,20多年来也没有尽过养女的责任,这点我姑单位的同事以及邻居都
请问:继承法第三条规定的房屋可以继承而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是否相互冲突?法律有何相关条文解释?
请问:继承法第三条规定的房屋可以继承而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是否相互冲突?法律有何相关条文解释?
请问:继承法第三条规定的房屋可以继承而土地使用权不能继承是否相互冲突?法律对此有何相关解释? 请问:继承父辈老宅,对此宅基地是否有继承权和使用权?
我现在的住房是我公公单位的公房, 承租人是我公公,交租人是我丈夫,户口 簿上是我公公和我 一家三口的名字,他们父子不是一个单位的,请问 我公公去世后我丈夫是否可以以福利房的名义购买此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