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向亲戚借款贷款买房,婚后双方还款,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应提供什么证据
婚前向亲戚借款贷款买房,婚后双方还款,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应提供什么证据
杭州甲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4日,注册资本500万元,分期出资,第一期出资250万元,第二期自公司成立后一年内缴清。甲公司共有五位股东,其中二位股东王某和李某在公司成立时,因资金不足分别向乙公司借款120万元和50万元作为其个人第一期出资,在甲公司成立后的第三天,二位股东便从公司的基本账户划出170万元,分别转入其
转制企业新公司股东的出资被老公司偿还债务使用了属不属于虚报注册资本
老公司转制前没钱处理下岗职工的买断钱,就让新公司股东先把注册资本金交到老公司帐上,老公司发买断钱,新公司股东再凭验资报告到登记机关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算不算虚报注册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