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上月看中一套二手房,与卖房人直接达成口协议: 1.房款:全部房款37万,卖方包过户; 2. 付款方式:于房管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付房款25万,余下的12万于交纳契税时付清,如买房人确实经济有困难,可余小部份于取房产证时付款,现到交税时间,对方要求我最少要付10万给他才去交税,余款可于取房产证时付清; 3.我的主要问题是想咨询下如果我这个时候全部付清给他了,是否会有哪些风险?
我是房东6月1日签了杭州市二手房买卖格式合同,上有一条规定90日不过户可我要赔5万元违约金并已付款利息(利息只写了0.1%.未写日息还是月息.只说要从已付款之日到买家提出退房之日),买家在7月8日发短信说我在7月10前不去过户他也不要房子但要我承担违约责任,我在网上合同到期之日(8月1日)发信给他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首付款,但
售二手房,买方取得了银行同意贷款书,卖方如何得到保证房产过户后得到银行付款?
正在办理售房, 与买方签订了售房合同。 和买方一起到银行申请了部分贷款,给了银行卖方收款帐号。买方说已经拿到银行的同贷书。请问,房产过户前, 卖方怎样得到保证银行贷款有效,并能得到贷款部分的付款? 是否应向银行索取担保?
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合同有漏洞,未写明何时履行付款,一拖再拖迟迟不给卖方钱,卖方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
售二手房,买方取得了银行同意贷款书,卖方如何得到保证房产过户后得到银行付款?
正在办理售房, 与买方签订了售房合同。 和买方一起到银行申请了部分贷款,给了银行卖方收款帐号。买方说已经拿到银行的同贷书。请问,房产过户前, 卖方怎样得到保证银行贷款有效,并能得到贷款部分的付款? 是否应向银行索取担保?
因买方是银行按揭贷款付款,在买方付首付款给我在银行的账户作资金监管后,买方告知我余款银行必须要求先过户才办理贷款和办理首付款解冻,我没办法在没有收到余款就提前将房屋过户给买方了,但是过户前在银行已确认买方的贷款已批准,但是直到合同约定期限都还没付款,这该怎么分清责任和权利以及利益呢?我现在要求:买方
你好!我是卖方,因为国家调控银行暂时不放款使得交款延期,这个责任该谁承担?且之前我们合同中并未注明这点,而且已经过户给买方,但合同中提到了关于延期付款需交千分之2的滞纳金,请问因为银行不放款问题导致延期需交这个滞纳金吗?
您好啊,我现在准备进行二手房买卖过户,我是卖方,买方还欠我8万元,双方约定待过户后2个月内买方必须还我的钱,所以买方写了张欠条给我,注明如果到时候万一买方不按约定偿还欠款的话,我可以拿他买我的房产作为抵押物,请问我可以这样做吗?另外这张欠条需要去做公证吗?期待您的答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