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申请劳动仲裁 但是我签名是用的蓝色圆珠笔签字的 劳动仲裁委说不能够用蓝色圆珠笔签名的 是不符合立案的 请问像我的这个情况是不是不符合立案? 是不是用蓝色圆珠笔签字就没有用?是不是法律规定一定要用黑色笔签名? 像我这个情况劳动仲裁委不立案的话 我可以诉讼到法院吗?????
我爷爷有两个儿子,现在爷爷和奶奶都不在了,剩下了一套房子,现在爸爸和伯伯(就是爸爸的哥哥)协议后由爸爸继承这套房子,把房子价值的一半用现金给伯伯,爸爸和伯伯去公证处办理了伯伯的(放弃继承公证)个爸爸的(继承公证),但是,伯伯在放弃继承公证书中签名时签的名字比平时的难看,字体形状不怎么一样,那以后伯伯
跟三个朋友一起合开了一家公司. 公司地址在广东. 由于注册公司的时候我人不在公司,所以成立公司的股东会议,股东决定,包括签名都是他们帮我代签的. 请问这样会造成什么后果吗? 有没有办法去工商局更正签名?
我家房屋在今年拆迁办来人说这片地区要棚改拆迁,我家3个人,我和妈妈姐姐,但是我姐姐不在家,在外地,所以她的签名是我在拆迁人员游说下代签的,现在我发现和我家同样面积的房子,和我家是邻居,他比我后签,但是拿到的补尝钱比我多了几万,我想问一下,我姐姐现在不同意我代签的同意书,可以要求重签同意书吗?谢谢。
本人在二手房交易中,与卖方和中介分别签署了购房合同和房屋购买居间委托协议,但在合同和协议中发现,所填写的经纪人并不是为我联系业务的经纪人本人,经纪人签名处也是由为我联系业务的经纪人替他人代盖的名章.请问:合同中他人代盖的名章是否与本人签名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请问:上述情况,中间方是否具有欺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