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于2009年3月下判决书,被告方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33000元,被告方在农村只有一个破房子,其父亲开办有一个木材厂,有轿车一辆,机动车一辆,听说两父子未分户,被告现在经常开着一辆半旧农用车,未查明是否是他本人,因当时未办理财产保全,起诉前,被告已将出事车辆出售,获款28000元,至今没有收到一分赔偿款,多次向被告催讨,已明显赖账,被告出事前未结婚,就一个二百五,现于一年前结婚,并怀疑有转移财产的可能,请问我该什么做?才能拿到赔偿金? 1、如果其未分户,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其父亲名下的财产? 2、因其事后结婚,如果有转移财产现象,被告不在银行开设账号,是否可以申请执行其配偶名下的银行存款? 请各位好心人帮我出主意,我现在是七级伤殘,没有收入,老婆出走,孩子无法扶养,实在是很困难。
城管办以我没有及时缴纳卫生费为借口,把我商店内的烟、酒、饮料等物品强行拉走,后经法院判决,判其行为属于超越职权的违法行为,判决其应赔偿我货物损失及立案费共计:594元。可我多次催要,他们以种种借口相推诿,不愿意给,请问应该怎么办?另外,对于这种拒不例行法院判决的行为有相应的处罚措施没有?应该怎么处罚?
你好,请问法院判决对方赔偿我的钱对方说没有该怎么办,她好像确实没有,可以让他父母还吗,或者我该怎么办
原告在路边走路是被被告人骑摩托车撞到,导致头颅俩侧骨头破损手术俩次。被告人是其他儿子的摩托车被告人为俩人。法院判决十四万多元,至今分文未付,执行庭说他家贫穷要慢慢还,一次又一次的去索要都说挣钱还,但就是没有钱。我想问法律还有什么办法能让他偿还。
我爸爸2006年被车撞了,对方全责。在评残等级上,被告方从中作了手脚,只给评了十级伤残。同月行村镇一受害者左脚伤残给鉴定了右脚伤残。法院判决被告方赔付6万余元。一开始只给了5000后来就找不到人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也没有消息。被告方现在在外地做生意!我爸爸现在得了白血病半年了,急需钱用。我该怎么办啊!求求
法院于2009年3月下判决书,被告方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33000元,被告方在农村只有一个破房子,其父亲开办有一个木材厂,有轿车一辆,机动车一辆,听说两父子未分户,被告现在经常开着一辆半旧农用车,未查明是否是他本人,因当时未办理财产保全,起诉前,被告已将出事车辆出售,获款28000元,至今没有收到一分赔偿款,多次向被告催讨,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