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公务员,目前试用期。做工资的老师说,我之前工作经验2年是交小城镇,不是大城镇。所以试用期工资等同于应届的人。请问是否有依据?我虽百思不得其解,但敢怒不敢言。我2年工作经验不是白白浪费了吗?目前正要转正了,请问,在转正中如何定我的工资?这2年工作到底算不算。在公务员工作中2年工作经验和应届差别有多大?是否有相关依据。
我是一名国家公务员,因为有病休息近2年了。原先我们单位基本工资照发只扣发津贴等工资的30%。原先我们单位基本工资照发只扣发津贴等工资的30%。现在单位只给全额工资的70%。说是按退休工人的工资发放标准发放。想问下国家对公务员的休假有什么具体规定吗?特别是河北省、更确切的是工商局有什么具体规定吗?希望你们能够在
请问,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满后,职务为科员,工资级别的核定方法是什么?有没有因原工作单位是企业和事业(或机关)单位不同而级别工资不同的规定?
单位在港监,普通职员。2007年自己出资与人做石粉生意,做了一年,后来单位进行了内部处理,现在检察院要告他以权谋私和受贿。一起做生意的人出庭作证,但法院不采纳证言。想问问究竟该怎么办?公务员做生意如何界定是否是以权谋私?谢谢
我和另一债权人在分配执行到的款时,法官说被执行人是公务员还有 工资,所以优先给先查封的人,有道理吗?
我和另一债权人在分配执行到的款时,法官说被执行人是公务员还有工资,所以优先给先查封的人,有道理吗?这有法律条文规定吗?我是后查封的,我有可以要求按债权本金的比例按比例分配吗?或请问我可以怎么样要求分配呢?谢谢!
公务员因工作出差,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劳累突发脑出血。后抢救及时,但因后遗症致残,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如何认定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