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出卖方,合同约定定金5万元,我也出具了收条5万元,但合同签订时间已晚,实际我收了6000现金及44000的欠条。现我根据欠条要求对方归还欠款,是否可以。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 我认为对方已经交付了50000的定金,而44000是债务关系
当初交了1万元诚意金给中介,我不同意签房屋买卖合同,中介不退定金
我于2010年1月4日委托他人交了1万元钱给房屋中介机构,并与其签订了购买商品房协议书,当时约定必须提供卖方的房产权证等凭证(在卖方的协议上也明确注明了在卖方在诚意金转为定金时将房屋产权证、契证、购房发票等凭证的复印件交存于中介处)。但在对方通知我去签合同之前,我一再跟中介要求提供卖方的房屋产权证,及有没
原告:柳X 被告:(丈母娘)栾X、谢X、(女婿)周XX (栾X为谢X的母亲,谢X为周XX的妻子,) 第三方:中介 房屋产权由周XX和谢X共有 谢X口头委托栾X与XX月XX日和中介与柳X商谈买房意向。当日就房屋内现有家电和家具的折价问题时,谢X向栾X表达了折价不得少于2万元的要求。栾X在和买房方商谈后,擅自接受其1000
第一条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于____________ 号楼_______ 房间私有楼房住宅一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 ,朝私________号_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__,使用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使用年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 日止。 问题:朝私________
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定金合同》,买方失约,卖方已经收取定金,中介要卖方付中介费,而且,卖方三证扣押在中介,合同上写有“签订房屋买卖定金合同后,因任何一方违约造成买卖合同不能履行,则由收取违约金的一方承担甲、乙双方约定的中介费。”我现在不知道,我到底怎么付中介费,中介要让我按合同上的全额付。 那我的
签订房产交易居间合同,买方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房款,合同约定在一段时间内去办理办理贷款预审,在办理预审当日支付定金,合同中约定贷款预审不通过,合同自行解除,由卖方退还定金,现在约定时限已到,买方未支付定金,也未去办理贷款预审,卖方可否解除合同,买方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是否成立?
两年前出手的新房子17万,当时签的合约是到时候协助他领房产证,前阵子房子的房产证下来了,在我手里。因为现在的房价也比较高,当年卖的比较便宜,想问他要点补贴,但是他已在法院诉讼。请问如何操作....谢谢了
您好,我跟别人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是期房(目前只有开发商的收据证明房屋属于我),合同一式两份(买卖方各一份),我是卖方,合同规定买方向卖方支付首付房款19万,包括转让费2万,现在我不想卖了,要违约。合同规定卖家违约要双倍返还买家定金,但合同没有明确规定定金金额,请问如果买家经法律手段,我们胜诉的
和买房人签了《房屋买卖定金合同书》如下:房屋买卖定金合同书 经双方友好协商,房主愿将房以12.3000元卖给乙方,乙方交定金1000元。合同书签字后,甲方不得再涨价,等到甲方搬走后,房照,土地使用证等证件连同钥匙一并交给乙方。乙方把房款一次性付清。如违约赔偿相关损失。 房主: 买房人:
主体合同大致内容是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买卖,但是没有写明房屋中的物品和房屋附带装修及装修相关物品的处理权,在居间方的指导下用白条写了部分物品的出卖情况,但是后来发现白条签字不完全(卖方的共有人为2个人但是只签了一个),而由居间方提供的主体房屋买卖合同上卖方共有人2个人又全部签署完全,买方和居间方签字
房屋产权证上有卖方及其儿子的名字,卖方的儿子在国外,签订定金合同时无法到场,此时卖方儿子的委托卖房授权书及其公正也未办妥,卖方和中介要求提前签订定金合同并支付定金,那么此时签订的定金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有问题可否通过其它途径保障买方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