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在我进了手术室后解说我的情况多么严重一再要求我进行多项手术,合理吗?
我上个星期在医院做人流,选择了医生所说的做好的薇薇微管可视无痛保宫人流术,交了钱后做了阴道超和血液化验还有其他的常规检查后,什么情况医生也没跟我说,就叫我空腹4小时后做手术,下午2点40分左右进了手术室后,医生给我照宫颈,说我宫颈重度痿烂还有囊肿,很严重,一再要求我跟人流3个手术一起做,还说都是一次性手术就能治好的,不会有其他的并发症,我说不做宫颈微创有什么后果,她们说不做会在人流手术中极大可能会引起子宫大出血,到时候会有危险,你还是要做的,我当时就吓住了,她们把握老公喊了进来也是这样跟我老公说,我老公也蒙住了,前两个月我在其他医院检查宫颈还是轻度的痿烂,医生也没说有囊肿,现在在我进入手术室后这里的医生说我的情况很严重,需要一起治疗,我老公也被吓住了,当时就交最好的治疗的费用,手术总共也10几分钟,我是在全麻醉的情况下手术的,那就是说基本上医生有没有给我做宫颈治疗囊肿治疗我是不知道的。人流手术后流血量好大,每天也都在恐慌和不安中度过,因为这几天都有上网查资料和咨询其他医院的医生,她们都说宫颈重度手术很人流是不可以一起做的,因为很容易感染盆腔而并发其他症状,昨天去医院检查,照了B超,子宫里边还有血块和子宫内膜回声强弱不均,内奸部分稍高回声很内膜增厚,拿结果给医生看,她说没什么问题,宫颈治疗那里等血流完了再做第二次加强,叫人拿来一杯水过来给我叫我吃两粒药,我问是什么药,是药流的药吗?她没说是什么就说不是药流的药,我说给药盒我看看,我一看是米司非酮,我就说我不吃,她还说不怕的,我说这药我不吃,更何况医生她连处方也没开,直接在抽屉那里拿出来就叫我吃的!我的病历本上至今也什么都没写还是空白的,医生他在我进入手术室前什么情况也没跟我说,连我的B超很其他的检查也没跟我说任何一句,把我推进手术室后才跟我说我的情况是多么多么严重,我们病人都是求医心切,进了手术室就更加害怕,请问这医生这样的做法合理吗?
提出合理的改名要求被派出所拒绝怎么办?是不是要进行投诉还是行政复议?
我提出改名申请,并且得到了校方的书面证明,理由也很充分,但派出所的办理人员却以改名麻烦为由拒绝了我的改名申请。 我下个月国庆完就满18周岁了,现在不改怕成年了不好改,而且现在高三,不改的话以后想改,高考成绩之类的档案也怕无效。 《民法通则》里面不是有规定公民拥有姓名权且理由正当可以修改,有的同学劝
在医院动手术,本来要求好了要女医生做的,但结果女医生又带了男医生来,也没要事先和我说明,这样合理吗?算不算欺诈?
辩论赛:“家属不在手术单上签字,医院就不得进行手术这一规定合理”(正方)“家属不在手术单上签字,医院就不得进行手术这一规定不合理”(反方)”
今年八月份,我到乌市一家三甲级医院做牙齿正畸,医生要求拔掉4颗牙齿。可是因为拔牙过程中牙床的损伤现在做不了正畸了,而且被拔掉牙齿的邻牙也有损伤,表现为疼痛,松动。现在可能要进行其他的手术进行修复,请问这种情况算是医疗事故吗,患者可以要求医院进行赔偿吗?如果可以应该怎么做?谢谢!
我在右胸彻和前左胸长一个包,在本地医院检查说胸壁结核,我不信又去了哈医大二院检查,结果说不是,也不知是什么,得切除之后才知道,结果手术完就告诉我是结核,得到结核医院治疗。我又去了结核医院,一查没做静。还得手术,我很痛苦。我以为作为一名医生不该这么做,何况医大二院的外科副主任。难道就连胸壁结核都看不出
一个医生给一位病人做手术时,第一次成功了,也签了字,紧跟着又发现一处需要做手术的地方,于是并没有通知病人家属,也没有签字,就直接做,结果失败了,这样算不算违法
他和我是邻居!刚好他的房子在我们旁边盖房子。晚上11点多他拿着手电筒来观看房子盖得怎样了.我们家的狗就咬伤他了..当时我们已经说带他打针了。他回答说太晚了!可是第二天他又来我们家说要求我们赔偿3或4万元..然后他去打针、我们已经过去帮她买单了!..所有该问的问题我们已经咨询医生·医生回答我们说没什么大碍..后面
公司先是改名称,现在又要迁址(公司名称改过以后并没有重新签订合同),去新的场址也不签订新合同。我们不愿意跟随公司去新的场址,现在公司又拿出好多补贴出来吸引员工过去,比如交通费,住房补贴什么的。如果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员工还是不愿意去,那我们在法律上可以要求公司给我们经济补偿吗?谢谢!
我们房子是04年的买的二手房,土地证拿到了,但是当时卖家也没有房产证,所以我们的房产证一直没有办理,如今我们要办理房产证,需要原户主签字过户,可是原户主不肯签字,要求我们出三万五千元才肯签字,怎么办?
停电是因为区域停电造成的,停电期间我们启动了相关的应急措施,但是客人依然要求我们赔偿精神损失费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