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调解不成最低会被判到什么程度?三肋骨骨折(右10、11、12)能否够上伤残? 另外村干部之前打过号几个人,都没人报警,现在根据他的情况在不要求调解的情况下会被判到什么情况?目前医药费有接近两万,三人住院,两轻微,要求立案时时放在一起呢还是各个单行起诉?
我是2011年4月9日上午在昌平区定福黄庄村开车路过,一个人站在马路中间,我按了一下喇叭,他骂我,我和他理论时,他先动手打的我,在互殴过程中,我把他的脸部打伤,后来他做鉴定是轻伤,我想问一下脸部伤到什么程度是轻伤,还有就是应该赔偿多少钱,谢谢
因酒桌上言语冲突引起打架,双方都有伤。我方眼角和手指共缝八针,对方额头缝十几针。请问我方要承当什么责
事情起因:我方和对方各一桌人在排档喝酒,对方先出口骂人砸酒杯引起事端,现对方不肯调解要告我方。
7月5日晚上10点左右,我打110报警,我宿舍的柜子里的钱,相机被偷了,还有其它些物品。具体情况是:我住在杨家牌楼单位宿舍,本来是我一个人住,在6月底的一天晚上,经过单位同意(有关负责人不承认)原在另间宿舍住也是我单位的员工带着他的老乡住在了我的房间,当时就配置了房门的钥匙。第二天,他又带来个老乡住在我房间
对方拿去做了法医鉴定,鉴定结果还没出来,估计会是轻伤,现在双方已经私了和解,请问到派出所要办哪些手续?另外问下,派出所说他们只能处理金额几千元的私了案件,有没有这回事?
我的朋友因为维护自身的正常权益而遭人殴打,已由法医鉴定为轻伤,请问伤人者应该负什么法律责任,伤者能得到怎样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