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带我女朋友出去玩,我们喝了很多酒,我跟我男朋友回去了,然后我女朋友跟朋友去了房间,后来发生了争执,我女朋友从3楼跳到2楼,摔伤了严重骨折,我要承担责任吗 问题补充:当时我女朋友喝了很多很多酒,她和我男朋友的朋友去了房间,然后那个男的要留下来,我女朋友不肯要走,那个男的拉住她骂她又打了她几个耳光,后来房间的老板娘过来,那个男的走了,然后我女朋友不知道以为他还在就爬上窗户要吓唬那个男的,然后她不小心摔下去了,严重骨裂,当时我们知道后要报警的,因为某种原因我女朋友的不要我们报警,后来告诉了她家人,我要承担这个责任吗?因为她家人说和我一起出去是我朋友,我没有照顾好她。因为当时都喝了很多酒,这些朋友大家都认识接触了很久了,大家都是成年人
农村老民房着火,把邻居家房子也烧了,在法律上是否需要给邻家经济赔偿? 另外,消防部门在报警后近一个小时才到,还只来一个人(开消防车),并且灭火设施根本不好使,延误了救火最佳时机,以至房屋全部烧掉,所有房内东西也全部葬送在火中,救火是消防部门的义务,请问,镇里的消防部门是否有相关责任说法?
大概两年前,表姐应聘到中国平安重庆分公司上班。表姐找到我,说是公司要求非主城户口的人,需要主城区户口居民做保,才能上班。当时想到是举手之劳,就答应帮忙。现在表姐有可能涉及骗保。作为担保人的我,在表姐无能力偿还的情况下,会被波及吗? 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但是,我只在表姐最初上班那一年,签过担保书。
我一个朋友是卖手机的,前几天晚上,她在上班时,有个顾客看手机,看了一台2400元左右的,说要一台1900元对比.他就拿起手机就跑,我朋友去追,他外面有个接应的人.就没追到.当时他们老板也在,跟着后面追出去的,我想问问,我这个老板叫他赔偿,有道理吗?她需要负这个责任吗?
我们公司每天都有收入,以前由收费员收取后连同发票一起交给出纳,出纳再存入银行,但公司需垫付一些费用,暂做不了帐,领导交待会计处理,会计让收费员将钱交给他,不过出纳手,会计垫付一些费用,过后再入,现在出现发票和收入不符的情况,请问这种情况出纳有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