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户口性质为非农业.之前上海市政府规定2009/07/01外来城镇人员需缴纳城保.公司一直未办理.公司是否违法?此次上海市政府又规定2011/07/01外来非城镇人员综合保险转城镇保险.公司做法是外来城镇人员于非城镇人员同样缴纳三险.是否违法?以上帮忙回复,感恩!!!
我是个来沪的外来城镇户口务工人员,听说劳动局已经规定用工单位要为是城镇户口的外来务工人员交纳几金,所以现在公司已经有辞退我们的计划了,因为现在公司已经让我们出具派出所的户籍证明了,《而且我的合同也是12月底到期》如果是因为要多为城镇户口的外来人员交纳几金,公司明年不再与我们续签用工合同,公司对我们应该
我想问下关于来沪务工城镇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问题,规定是四十五周岁以外的人员,那在去年九月份以满四十五周岁的还能买吗?自己补交一年可以吗
我是在沪工作的一个外地员工,户口现挂靠在南京市人才市场,在现单位工作已有5个月。单位称只给拥有上海户口与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员工缴纳社保,但上海市已经规定外来务工城市户口人员,公司因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我与公司多次沟通,公司仍然不同意帮我补交社会保险。我现在可以以公司违反劳动法接触合同吗?解除合同后是否可
我是国有企业的员工,去年9月份进的公司,是非农业户口,今年7月1号上海不是实行给外来城镇人员交金吗?公司不愿意给我交,因这样的原因和我解除合同,我应该得到怎么的赔偿?
我是1999年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直没有享受该享受的失业保险(24个月),后来一直没有正式工作,自己缴纳社保医保,请问:我可以以灵活就业的身份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后,再享受以前未享受的失业保险吗?
7月1号前都是交的综合保险给外人打工人员,但是看网上说城镇户籍的应当交城保,我是重庆市的居名户口.是7月11号签的劳动合同,合同上第14条上写着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甲方依法为乙方缴纳外来人员办理综合社会保险,其个人所承担部分,侧在工资中代为扣缴.合同要2013年7月11号到期,在合同中甲方依法为乙方缴纳_________社会保